为彰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切实防范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带来的火灾事故隐患,切实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领作用,近日,怀宁县全面倡导有条件的单位安装普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棚),进一步缓解住宅小区充电压力,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怀宁县从今年11月起,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依托单位资源,在单位公共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及充电桩(棚),号召干部职工在单位内给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回家,以缓解当前居住小区内充电难等问题,逐步消除“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违法违规及不安全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风险及火灾隐患,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城市安全发展。
同时,怀宁县还鼓励、倡议有条件的单位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探索在单位停车场等周边公共区域推广建设“共享充电桩、充电柜”,真正解决老百姓充电难、停车难的问题,减少工作人员下班后进住宅小区充电频次,确保怀宁县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和全链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