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中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通俗来说,生产型出口企业可以将出口业务的增值税区分为内销业务和外销业务分别计算,对内销业务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对外销业务计算应退的增值税。但在实务中并不是采取内销征税、外销退税的操作方式,而是将外销业务应退的增值税和内销业务应交的增值税相抵,如果外销应退的增值税没有被内销应交的增值税抵完,则对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也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免抵退”的方法。
二、出口退税执行的什么规则?
1️⃣免退税-免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同时退对应的进项税,主要作用于外贸企业;
2️⃣免抵退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含视同自产)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
注:抵就是因为出口要退税,而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为了简化手续,就将退税额与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进行一个互抵的过程,就是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相当于有一部分不用向税务机关缴纳了,而退税额中这部分税务机关不用向纳税人退了,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内销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所以,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
我国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的优惠政策。究其根本,是将出口产品在国内流转环节形成的税收,在出口环节,退给出口企业,以此增加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出口的货物,在国内流通的时候,随着每个流通环节,所形成的税收,体现在购进货物企业的“进项税额”上,也就是说,出口企业购进的货物,其“进项税额”,就是以前流通环节所交增值税的总额,在出口企业购入货物时,该税额随同货款一起支付出去了,即:如果不出口,此税额被出口企业承担了。
现在,出口企业将此货物出口了,按照税务规定,所谓的退税,就是退得这项税。
工厂是“免抵退”,免退二字跟上面同一个意思,这里“抵”就是总共卖了多少钱,减去采购原料、配件、设备折旧的钱,剩下的才可以用作退税。所以工厂的算起来复杂,因为进项复杂。
实际采购成本=含税采购额-退税。
FOB价格=实际采购成本+利润+费用=采购发票金额+利润-退税+费用。
原则上,FOB价格=工厂成本+利润-退税+费用=不含税出厂价(含利润)+费用。
注意事项:
1、有的工厂报价给自己的外贸业务员报价时是含税出厂价,这其实不对,应该是不含税的出厂价。当然,含税了也可行,就看这么高的价格会不会影响你的成交率了。
有的工厂不懂,有的是真想高利润卖出。
当然,工厂卖给外贸公司时,是要含税的,毕竟是内销了,不是出口贸易。
2、工厂外采的成品,跟自产的产品可能不同。如果外购产品视同自产货物,且进行了区分,依然是免抵退,也就是有退税。无法视作自产货物的,免征增值税,但无退税。
报价时依然按照:实际采购成本+利润+费用。
3、一些人估算退税时,采用FOB金额x退税率,这是不对的。
以上,容易混淆的原因是对实际采购成本、实际成本的不确定。外贸公司的简单好算,工厂的各种报价方法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