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注意: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而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必须经承运人的同意才能转让给第三者,否则,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同意,就可以连续背书连续转让。同时,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合法持有人。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也因货物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也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一、记名提单
1️⃣、概念: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只能向该收货人交付货物。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2️⃣、记名提单能否通过背书转让?答:不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不用背书,背书也没有意义,只能由收货人提货。因为consignee固定写的收货人了,肯定不能背书转让。
二、不记名提单
1️⃣、概念:不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未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不记名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空白不填或填写“持有人”的字样。不填写任何人名称的提单。在签发不记名提单的情况下,承运人应向提单的持有人交付货物。
2️⃣、不记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恶意的第三方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三、指示提单
1️⃣、概念:指示提单,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TO ORDER)” 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第三者。
2️⃣、TO ORDER 是在提单的收货人处直接打上该字样。TO ORDER 和TO THE ORDER 都是不记名的指示提单,默认为凭发货人指示,与TO ORDER OF SHIPPER 一样,由发货人背书,否则无效。除了OF SHIPPER外,还有 OF **银行及OF***公司的,这时背书人就是OF后面的指定人了,发货人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3️⃣、指示提单:如要转让,必须背书。
背书的操作其实很简单,就在提单反面盖章和签字。
二种情况:
1、空白背书,即只需盖上公司的公章和签字章(手签也可以)就行了。
2、记名背书,在空白背书的基础上加上该提单的被转让人,写上被背书人的名字。
这两种的区别在于:空白背书的有效流通范围很广,任何人得到该种背书提单都可以去提货。记名背书提单则只对上面注明的对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