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属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旗下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1楼,主营业务涵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道路交通、建设机械设备租赁等领域,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多项总承包资质。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加入。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了2024年第三批项目合同制公开招聘公告,因部分岗位出现空缺,经公司研究决定,根据空缺岗位和工作需要对相关岗位招聘进行补充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等8个岗位项目合同制员工,共计9人。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同等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下,退役军人具有优先录用权。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行业禁止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其他个人征信不符合要求的;
5.按照亲属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报名材料以“岗位编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后,压缩并打包发送至公司指定报名邮箱(575854640@qq.com)。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请仔细确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并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填写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者信息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学信网认证报告(提供近一周内学信网查询结果);
4.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需提供红头文件);
5.个人征信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入职前提供)。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我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公司组织对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如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公司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
按资格审查条件筛选后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招聘、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以短信形式告知面试考生。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员。原则上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电话的形式告知拟录用考生。
(四)体检、背景调查及录用
公司通知拟录用人选开展入职体检、背景调查,如体检不合格的(具有无法正常履行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选体检合格、通过背景调查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项目合同制员工劳动合同,薪酬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826-2130828,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七、重要提示
(一)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项目合同制员工公开招聘补充公告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安公共招聘网(http://ga.sc91.org.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仔细填写公告附件内容,并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由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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