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具体岗位、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华蓥市2024年第七批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华蓥市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本人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5、6、7页在同一张纸上),并填写《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安置申请表》(附件2)。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市就业局于2024年11月14日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用人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前完成与资格审查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工作,确定拟招用人员。
六、公示
市就业局汇总各单位拟招用人员信息,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与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并向市就业局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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