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客户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1名。
二、工作地点:广安市城南。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章守纪,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另加5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为准);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9月23日;
(五)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各类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与其他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
(八)服从客户单位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符合任职回避要求,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
(一)在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
(二)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协助法官进行调解;
(三)协助法官调查取证、诉讼保全;草拟法律文书;
(四)与审判工作相关的调研、督查、考核、宣传、审判管理及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
(五)完成合议庭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五、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合格择优录用。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青莲西街178号);
3.现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
(4)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自行打印填写;也可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表格并填写。
4.网络报名渠道(休息日正常报名)
(1)根据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的《网络报名资料提交格式》(详见附件2)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报名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
(2)联系方式:邓老师 0826-2663536。
请考生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并标注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3185905899@qq.com。
(二)资格审查
1.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
2.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由客户单位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裁判文书撰写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合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单位提交《客户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政审登记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政审考察情况,由客户单位确定聘用人选。
八、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
予以聘用;
(二)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九、薪酬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2500元/月+岗位工资300元/月+院龄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约1000元/月),包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二)就餐、差旅费等参照正式在编干警;
(三)按国家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福利;
(四)试用期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全额发放。若拟派遣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十、注意事项
(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同时没有参考书目;
(三)报名时所交材料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