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一种典型手段,本身就是见不得光的行为。于是,有这样一些替人“跑分”的人,假意出借银行卡给他人“跑分”洗钱,等诈骗款一到就截胡取现分赃,以为找到一条“黑吃黑”的生财之道,且认为对方不敢报警,不用担心被抓,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成功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被告人杨某、蒲某、马某为获取不法利益,三人预谋商议后,决定以“黑吃黑”形式窃取跑分人员钱款。随后,蒲某联系朋友黄某,以让其帮收一笔钱款为由让黄某将一张银行卡借给自己,实则将该卡拿给“上家”“跑分”转账使用。次日,该银行卡流入诈骗资金人民币9500元,杨某随即将该笔资金通过他人支付宝账号转账至自己支付宝账号上。后杨某分给马某人民币1500元,分给蒲某人民币3800元,剩余人民币4200元由自己一人独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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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腾冲市人民法院
编 辑:左姣姣
审 核:周 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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