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若委托两人或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需要全部代理人共同申请吗?
答: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4.8.1规定: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共同代为申请,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需要全部监护人共同申请吗?
答:依据《不动产登记规程》4.8.2.1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由全部监护人共同申请,还应出具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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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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