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小区七区城乡家属楼广大业主:
为解决我市房地产项目“办证难”问题,让群众早日取得已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包头市推进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发【2016】34号)以及《包头市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春光小区七区城乡家属楼住宅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即大房本)已办理完毕,凡符合登记条件的业主,可尽快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法取得分户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方式
购房业主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山受理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青山大厅已安排专人、开设专窗负责办证服务。
二、新办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公司盖章)
2.买卖合同原件(开发公司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4.房屋平面图原件两张、宗地图原件两张
5.契税完税凭证(税务局出具)
三、办理地址
青山区不动产受理大厅(青东路与蒙牛路交叉口绿海印象底店一楼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0472—3612055
包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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