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欺凌防治
求助投诉渠道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提升校园快速反应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庆市第十四中学设立了举报求助投诉电话平台,简称“校园11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校园110”举报求助投诉电话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校园110”
举报求助投诉电话:5391882-822
法制副校长电话:18945911121
心理咨询热线:5391882-820
求助投诉信箱:教学楼一楼大厅前门处
(二)“校园110”办公地点:学校一楼政教处
(三)“校园110”举报求助投诉电话的主要工作内容
举报受理范围
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校园欺凌行为;正在发生或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可能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求助受理范围
校外人员教唆、引诱在校学生参与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在校外遭遇威胁或欺凌的;在校学生在校外遇到突发事件需要救助的。
投诉受理范围
学生本人正在遭遇校园欺凌的。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请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大庆市第十四中学
2024年4月18日
让每个人都进步
让每个人都快乐
文字|郑慧龙
制作|王 悦
审核|周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