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重庆二中法院相关部门集中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

文摘   2025-01-22 18:38   重庆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对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为切实提高家事案件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月20日,重庆二中法院召集民一庭、民三庭、未审庭干警学习《解释二》。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福主持学习活动。





△会议现场

学习会上,未审庭副庭长陈峰带领干警围绕《解释二》制定的背景、指导思想以及具体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学习,对条文进行了逐一分析,阐明适用时的注意事项。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福指出,掌握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是熟悉审判业务、掌握新的法律、依法审理裁判的需要,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更加自觉养成不断学习的习惯。张军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上指出“当前法院最突出的困难挑战是案件总量大和定纷止争面临更多复杂多样的情况,必须担起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高质量完成审判工作,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纷止争,消除本领恐慌。

二是要更加自觉营造研究问题的氛围。每个案件都有差异性、特殊性,都不可能照搬以前的经验、照套以前的判决,都需要不断解决不同案件之间的新问题。张军院长要求“要注重分析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案发趋势、成因,立足司法审判助力民生难题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解决。”这就需要对新情况新问题、案件之间的差异性进行思考和研究,要基于个案、类案出发,不断深入研究,营造研究问题的氛围,最终形成调研成果。

三是要更加注重提高打造精品的能力。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创新、推出更多精品是审判工作“赛马比拼”的关键赛道。大家要在践行“如我在诉”“严格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按照新要求、新标准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提高打造审判精品的能力,推出数量多、质量优、层次高的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审判庭审、典型案例、参考案例、指导性案例、入库案例、法答网精选问答。

重庆二中法院民一庭、民三庭、未审庭将以此学习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断提升审判队伍的专业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满足新要求,取得新成就。




END


文稿:未审庭 肖志涓

编辑:冉进 向琦琦 袁虹

审核:覃辉




重庆二中法院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法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