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德资本市场业务通讯 | 2024.10

企业   2024-11-07 17:35   北京  


作者:植德资本市场部
本文共计13400字,阅读约需33分钟


目 录

境内资本市场

审核动态

(一)IPO动态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动态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动态

(四)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动态

监管动态

(一)市场主体监管动态

(二)中介机构监管动态

境外资本市场

新增申报企业

(一)H股架构

(二)红筹架构

新增取得反馈意见企业

新增取得监管部门同意上市企业

(一)H股架构

(二)红筹架构

新增发行上市企业



境内资本市场[1]


一、审核动态


(一)IPO动态


1.新增申报

2024年10月[2],未有新增IPO申报。

2.新增上会审核[3]

2024年10月,新增IPO上会审核企业3家。其中,沪市科创板1家、深市创业板1家、北交所1家,具体如下:

申请人

所属行业

申报

板块

审核

结果

关注问题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科创板

通过

1.说明储能系统集成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成熟技术,相较可比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2. 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创业板

通过

1. 说明对影石创新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其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2. 说明智能汽车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北交所

通过

1. 说明新能源领域、家电领域2024年下半年和2025年收入预测的测算方法、参数设置及测算结果与历史数据差异分析;

2. 说明2024年以来分布式光伏领域投资建设上网补贴等行业政策变化对塑壳类电力电子电容器产品募投项目的影响并分析该部分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可行性。


3.核发批文

2024年10月,IPO核发批文9家。其中,沪主板1家、沪市科创板1家、深市创业板5家、北交所2家,具体如下:

申请人

所属行业

申报板块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沪主板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科创板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创业板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创业板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创业板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创业板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创业板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北交所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北交所


4.新增发行上市

2024年10月,新增发行上市11家。其中,深市主板1家,深市创业板6家,沪市科创板1家,北交所3家,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所属行业

上市板块

募资额

(亿元)

强邦新材
001279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深市主板

6.68

上大股份

301522

C33金属制品业

深市创业板

12.5

托普云农
301556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深市创业板

2.86

六九一二
301592

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深市创业板

5.16

苏州天脉
301626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深市创业板

6.14

新铝时代
301613

C36汽车制造业

深市创业板

6.64

强达电路
301628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深市创业板

11.2

拉普拉斯
688726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沪市科创板

7.13

铜冠矿建
920019

B11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北交所

2.6

科力股份
920088

B11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北交所

1.54

科拜尔
920066

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北交所

1.62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动态

2024年10月,新增上市公司再融资过会6家,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人简称/股票代码

融资方式

过会/通过审核日[4]

融资规模

(亿元)

1

五洲特纸
605007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0月8日

8.50

2

星云股份
300648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0月10日

6.37

3

德明利
001309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0月10日

9.90

4

国盾量子
688027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0月18日

19.03

5

领益智造
002600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024年10月18日

21.3742

6

南京医药
600713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10月16日

10.81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5]

2024年10月,新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家,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过会日

交易方案

甘肃能源
000791

2024.10.14

甘肃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四)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动态

2024年10月,新增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案例4家,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收购方

收购方实际控制人

变更方式

交易对价

(亿元)

派生科技
300176

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卢宇轩

司法拍卖

4.71

龙源技术
300105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

不涉及

西域旅游
300859

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表决权委托

不涉及

和科达
002816

阜阳天创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上层股权转让

不涉及
本表中的标的股份比例、交易对价均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监管动态


(一)市场主体[6]监管动态


2024年10月,市场主体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涉及市场主体

监管事由

监管依据

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文投控股”)、王森(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因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7,965.32万元成为违约金,但公司在2020年年报,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

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2年3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司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28起,累计金额3.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此后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又陆续发生29起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2.44亿元,均应当及时披露而未披露。

辽宁证监局责令文投控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十二项,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

郭同军(乐普医疗高级副总经理)

2016年1月至2022年5月,郭同军任乐普医疗高级副总经理,郭某系郭同军女儿。2022年1月4日、1月5日、3月23日;郭某证券账户累计卖出“乐普医疗”股票368,900股成交金额8,640,106元。2022年4月28日“郭同军”证券账户买入“乐普医疗”股票49,900股成交金额809,125元,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

北京证监局对郭同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九条

3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集团”)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于2014年底进行年度业绩利润利率测算,海润光伏2014年度发生巨亏已经确定,构成内幕消息。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电子)系海润光伏第一大股东,阳光集团实际控制紫金电子的证券账户并通过该账户持有“海润光伏”,除此之外还有“大江金属”“刘某娣”“张某丰”“惠某新”等四个证券账户,阳光集团通过以上五个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

中国证监会对阳光集团处以23,210.56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汇物流”)、杨铁军(时任董事长)、赵强(董事长)、刘栋(总经理)、高源(财务总监)、崔瑞丽(高管)、康继东(董事会秘书、高管)、王玉琴(高管)、王国林(高管)、何海(高管)

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对左述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其中:(1)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2)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4)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5)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6)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7)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汇物流”)、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实业”)、宋东升(广汇实业时任总裁)、杨铁军(时任董事长)、赵强(时任董事长)、刘栋(流时任总经理)、高源(时任财务总监)、康继东(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崔瑞丽(时任副总经理)、王玉琴(时任副总经理)、何海(时任副总经理)、王国林(时任监事会主席)

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且公司2020年资产,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三季度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广汇物流、控股股东广汇实业及宋东升、杨铁军、赵强、刘栋、高源、康继东、崔瑞丽、王玉琴、何海、王国林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杨铁军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6

徐华国、郭永忠、孙宏伟、杨照军(均为*ST同达其它关联方)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徐华国操作本人的中信证券账户、华安证券账户累计买入“*ST同达”47,700股。郭永忠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孙宏伟系郭永忠女婿。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孙宏伟操作“郭某琪”账户累计买入“*ST同达”50,400股。“郭某琪”账户于2015年3月13日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六安梅山南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系孙宏伟与其妻郭某琪共有资金,由孙宏伟决策选股和下单。徐某国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照军与徐某国通话40余次。郭某忠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照军与郭某忠通话20余次。赵某霞系杨照军的同事、远房亲属。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照军操作“赵某霞”账户累计买入“*ST同达”65,000股。

甘肃监管局对徐华国处以60万元罚款;对郭永忠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宏伟处以50万元罚款;对杨照军处以5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7

付海鹏(时任高管时任董事)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付海鹏控制并操作“梁某燕”证券账户于2023年4月24日卖出“浙江富润”股票285,200股。

浙江监管局对付海鹏没收违法所得487,856.07元,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仁智股份”)、陈泽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温志平(时任董事长)、陈曦(时任总经理)

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鸿博中益)、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润合新材料)、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仁智股份实控人、董事陈泽虹代理运营案涉期间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参与该业务的经营决策,管控前述三家公司与该业务相关的人员、资金。前述三交易主体构成关联方,该大宗商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仁智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

浙江监管局责令仁智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9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电网络”)、王立强(时任董事长)、韩普(时任董事,时任总经理)、胡晓莱(时任财务总监)

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共涉及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上述三项目共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

陕西监管局对左述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其中:(1)责令广电网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2)对王立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3)对韩普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4)对胡晓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1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赵小强(实际控制人)、石军龙(时任董事,时任董秘,时任财务总监)、袁贤苗(时任董事长,时任董秘,时任总经理)、张雁(时任高管)、于亮(时任高管)

2022年,美盛文化实际控制人赵小强组织、指使美盛文化以股权收购交易、配合相关方划转资金等形式,将公司资金用于归还赵小强及其控制的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美盛集团)等关联方债务或供赵小强及其关联方使用。应美盛集团借款出借方要求,赵小强分别于2019年4月和2021年1月安排美盛文化将相关银行印章、空白支票等交由出借方保管,并将上述银行账户大额交易有权确认人变更为出借方法定代表人。美盛集团上述借款到期后未及时还款。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上述资金占用情况,美盛文化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准确、完整披露资金占用情况。

浙江监管局对左述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其中:(1)责令美盛文化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2)对赵小强处以800万元罚款,并对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对石军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对袁贤苗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5)对张雁给子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6)对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11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美通讯”)、宋林林(时任董事长)、宋火红(时任总经理)、郭晨(时任财务总监)、方巍(时任监事长)、董晓红(时任董事)

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致其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致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国美通讯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1年净利润错报,致其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责令国美通讯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156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董晓红、时任监事长方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7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八十一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款

12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杉杉控股”

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炬泰)持有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永杉锂业)股份超过30%。2020年7月17日,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陕国投持盈3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永杉锂业9.84%股权。杉杉控股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永杉锂业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辽宁监管局责令杉杉控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13

陈建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凌志软件)拟购买某两家公司100%的股权事项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23年5月26日,公开于2023年9月8日。

陈建华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3年9月4日、9月6日、9月7日,向三方存管账户转入资金,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凌志软件股票,买入56,900股,成交金额约80万元,经计算,亏损162,749.07元。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建华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14

朱涛

朱涛于2023年6月自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悉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凌志软件)拟购买股权和中介机构即将进场等情况。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涛使用本人等3个证券账户合计买入凌志软件股票493,000股,成交金额7,113,338.02元,卖出53,000股,敏感期后卖出244,300股,合计亏损241,749.01元。同时,朱涛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向亲属推荐买入凌志软件股票。

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朱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朱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其中,对内幕交易行为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建议他人买卖证券行为处以50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15

刘磊

2023年6月,刘磊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凌志软件)拟购买股权和中介机构即将进场等情况告知朱某。此后,在2023年6月至9月间,刘磊又多次将凌志软件购买股权事项的进展情况告知朱某,朱某据此从事内幕交易。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磊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16

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海旅饮品”)、徐伟(时任董事长)、张蕤(时任董事长)、龚胜华(时任总经理)、邢玉叶(时任财务负责人)、黄明伟(时任副总经理)

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凯撒世嘉)、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凯撒同盛)、同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同盛实业)、北京贝佳途旅行社有限公司(贝佳途)、绿佳味(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绿佳味)为海旅饮品的关联方。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海旅饮品以预付款、委托贷款、资金拆借以及代垫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方式与凯撒世嘉、凯撒同盛、同盛实业、贝佳途、绿佳味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海旅饮品未及时披露。海旅饮品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海南证监局对海南航旅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徐伟、张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对龚胜华、邢玉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对黄明伟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17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云科技”)、郭晓群(时任董事长)、钟亮(时任董事、总经理)、刘超雄(时任财务总监)、朱宏磊(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佳云科技的子公司深圳佳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亏损情况,但未及时披露。

广东监管局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郭晓群、钟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对刘超雄、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1.2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第8.2.5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8

沈欣

2015年至2020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电气通讯)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上海电气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沈欣作为时任电气通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海证监局对沈欣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19

吴海晖

2022年4月至7月期间,吴海晖控制“吴海晖”等13个证券账户(账户组),账户组交易由吴海晖决策,由吴海晖、吴某阳、李某下单,并由吴海晖承担交易盈亏。账户组操纵“宏德股份”等4只股票价格的情况。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7月25日,账户组通过拉抬、封涨停等方式交易“宏德股份”“茂硕电源”“科远智慧”“日丰股份”4只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当事人操纵“宏德股份”等4只股票获利合计7,573.65万元。

四川证监局没收吴海晖违法所得7,573.65万元,并处以7,573.65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的规定,《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20

河北海航石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海航石化”

自2020年12月24日起,海航石化为持有渤海化学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2年8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海航石化控制和使用“海航石化”山西证券账户、“沈某”渤海证券信用账户、“郭某亭”渤海证券信用账户,买入“渤海化学”583,000股,买入金额2,380,084元,卖出30,307,525股,卖出金额124,182,098.5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

天津监管局对海航石化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九条


(二) 中介机构[7]监管动态

2024年10月,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涉及市场主体

监管事由

监管依据

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募集说明书中存在误导性陈述;在承销多项绿色债券时未审慎核查把关,造成债券发行人依托虚假、无收益或有明确资金来源且即将建成等项目违规融资、重复融资,约定用于绿色项目的资金被挪为他用;在多个投行项目中质控核查把关不严。

中国证监会暂停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的债券承销业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帮助债券发行人与投资者签订债券咨询服务协议,以给予票面利息补差费用的形式非市场化发债;在个别公司债券项目中,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核查不充分,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融资租赁合同违约事项且被法院裁定为被执行人;在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未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事项;原质控部门负责人领取项目承揽奖同时参与质控相关工作,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到位等。

中国证监会暂停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的债券承销业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3

资舟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资舟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存在丧失经营能力情形。

大连监管局对资舟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北京证监局责令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签字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境外资本市场[8]

 

一、新增申报企业[9]


(一)H股架构

2024年10月,新增IPO申报4家,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人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申报的证券监管部门及拟上市地

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主要从事城市及产业园服务、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和商业物业运营及管理服务。

香港/主板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伏电池

主要从事高效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N型TOPCon电池及P型PERC电池等不同代主流光伏电池中保持竞争地位。

香港/主板

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金珠宝

品牌运作紧扣黄金珠宝行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从原材料采购及提纯精炼、研发、产品设计、制造到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零售)。

香港/主板

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美妆

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美妆体验,包括优质的美妆产品、专业的化妆艺术培训以及沉浸式及个性化的客户服务。

香港/主板


(二)红筹架构

2024年10月,新增IPO申报10家,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人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申报的证券监管部门及拟上市地

明基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营医院

借鉴中国台湾先进的医院运营管理经验,是中国内地领先的民营营利性综合医院集团之一。

香港/主板

拉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物流

通过平台模式连接及服务商户及司机,实现了从在线下单到智能订单匹配、自动播单再到售后服务的死循环交易。

香港/主板

活力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出行

一家综合出行平台,提供全套多模式出行产品及服务。凭借技术能力,为旅客及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和创新的解决方案。

香港/主板

曹操出行有限公司

网约车

一家由吉利集团孵化的中国网约车平台。通过连接乘客与司机,提供高品质乘车体验。为客户提供安全、实惠及便捷的全面出行服务。

香港/主板

健康160国际有限公司

互联网诊疗

一家互联网诊疗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和资源,把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在一起,灵活地满足医疗价值链中利益相关者的多方面需求。

香港/主板

Yueyuan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幕墙行业

一家幕墙总承包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为中国建筑项目设计、加工、组装及安装定制幕墙,提供不同类型的幕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包括金属屋顶、户外门窗和轻型钢结构工程。

香港/主板

多点数智有限公司

数字零售

为本地零售业的零售商提供零售数字化解取决方案。

香港/主板

腾图新能源科技公司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公司在荣成市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拥有生产设施,主要建设包括苹果电池和5G电池自动生产设备、测试及其它辅助设备。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Guo Jin Sheng Shi Gold Jewelry Group Holding Limited

珠宝零售

主要从事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销售和品牌运营,以 “中金翠宝 ”品牌为主。

美国/纳斯达克

10 

Ruyizhou Inc

饮料

一家饮料开发商、制造商、销售商、出口商和零售商,经营范围包括白酒、啤酒、饮料、矿泉水等各类饮品,以及酒店、餐饮、文旅、医疗服务、直播自媒体、智慧社区运营等相关配套设施。

美国/纳斯达克



二、新增取得反馈意见企业[10]


2024年10月,3家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反馈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请人

所属

行业

主营业务

反馈问题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黄金生产

黄金的采、选和销售业务,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黄金生产商

请说明公司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数据通信行业

储能电池及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

请说明:(1)公司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境外兴建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履行境内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2)本次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3)公司前期拟申请A股上市的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快递业

智能快递柜研发、投产和应用,并以此为核心,开展全方位的专业快递末端服务

请说明:(1)协议控制架构下发行人层面股东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丰巢科技股东持股比例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并说明相关安排可能引发的控制权稳定、相关主体违约等风险及应对措施;协议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等。(2)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业务收入中涉及滞留费用及包裹服务费的金额、占比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公司开发、运用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收集及储存的客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三、新增取得监管部门同意上市企业


(一)H股架构

2024年10月,3家企业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聆讯,2家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人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上市地及上市板块

傲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家具家居行业

专注于提供高质量家具家居类产品的品牌运营商及出口物流服务商

香港/主板

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氢能行业

作为中国领先的氢能储运设备制造商,研发及制造全产业价值链的氢能核心装备,用于氢能的制、储、运、加、用

香港/主板

广东晶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LED智能视觉行业

中国领先的融合“LED+”技术的智能视觉产品比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领域涵盖子汽车智能视觉、高端照明和新型显示。

香港/主板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驾驶和智能座舱解决方案行业

是智能驾驶和舱内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通过全栈自研的软硬一体技术,渐进式实现L0-L4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量产落地,解决方案包含领航、泊车和舱内功能。

香港/主板

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氢能行业

是一家以市场化为导向并具备全球化视野的中国领先氢能科技企业,致力于用氢能科技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香港/主板


(二)红筹架构

2024年10月,1家企业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聆讯,1家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国际司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人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上市地及上市板块

BrainAurora Medical Technology Limited

(浙江脑动极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创新医疗技术

聚焦于将脑科学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的数字疗法产品,其中核心产品“脑功能信息管理平台软件系统”,融合了“脑科学 + AI”技术,能够对各类疾病引发的认知障碍进行测评和干预。

香港/主板

ShanH Technology Limited(闪回科技有限公司)

换新手机回收

一家从事提供消费电子产品后市场交易服务的中国公司,专注于手机回收服务市场,已建立并开发了两个核心企业品牌“闪回收”、“闪回有品”。

香港/主板



四、新增发行上市企业

2024年10月,新增发行上市企业15家。其中,8家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7家企业在美国纽约/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简称/股票代码

上市时间及架构

上市地及上市板块

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

募资额

卡罗特/02549.HK

2024.10.02/红筹架构

香港/主板

全球厨具品牌。自我们于2016年推出“卡罗特”(CAROTE)品牌以来的八年内,我们已在中国、美国、西欧、东南亚及日本等主要市场的在线厨具细分领域建立显著地位,并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厨具品牌之一。

7.51亿港元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0/H股架构

香港/主板

全球主要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制造商,也是中国内地车用精细化学品制造商

5.5亿港元

狮腾控股有限公司

2024.10.30/红筹架构

香港/主板

是东南亚领先的数据驱动数字商务解决方案平台,为品牌合作伙伴提供综合性数字商务解决方案

5.51亿港元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H股架构

香港/主板

一家依托于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专注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抗癌新药的生物医药公司

2.3亿港元

太美医疗科技/02576.HK

2024.10.08/H股架构

香港/主板

中国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和营销领域最大的数字化解决方案供货商,为医药及医疗器械行业的产业链各方设计并提供专业的软件及数字化服务。

3.35亿港元

七牛智能/02567.HK

2024.10.16/红筹架构

香港/主板

音视频云服务。我们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MPaaS产品和APaaS解决方案。

4.39亿港元

华润饮料(控股)有限公司

2024.10.23/红筹架构

香港/主板

是中国包装饮用水行业和中国即饮软饮行业企业

50.46亿港元

Horizon Robotics

2024.10.24/红筹架构

香港/主板

是市场领先的乘用车高级辅助驾驶(“ADAS”)和高阶自动驾驶(“AD”)解决方案提供商

54.07亿港元

BingEx Limited/FLX

2024.10.04/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致力为个人和企业客户提供即时专送服务,始终专注于一对一专送模式,旨在服务和承接对送件时效性和服务质量要求较高的订单。

6,600万美元

10 

星际时尚/STFS

2024.10.11/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一家内容营销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以提供高品质的多元化服务为使命,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i) 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ii) 线下广告服务;(iii) 线上精准营销服务。

860万美元

11 

CeriBell/ CBLL

2024.10.11/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一家人工智能即时诊断脑电图 (EEG)系统的开发商,通过将专有、高度便携且可快速部署的硬件与复杂的人工智能(AI) 驱动算法相结合,Ceribell系统能够快速诊断和持续监测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1.8亿美元

12 

闽东红茶叶/ORIS

2024.10.17/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一家茶叶产品的综合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初制茶、精制白茶和红茶。

700万美元

13 

江苏虎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10.22/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主要为工业客户提供工厂设施管理和监控系统(包括高纯工艺系统(HPS)、工厂管理和控制系统(FMCS))

420万美元

14 

无锡利邦厨具有限公司

2024.10.23/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以自己的「利邦」品牌在中国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不锈钢商用厨房设备

608万美元

15 

WeRide Inc.

2024.10.25/红筹架构

美国/纳斯达克

一家全球领先的自动驾驶科技公司,致力于“以无人驾驶改变人类出行”

4.585亿美元


[1] 本部分内容限于A股上市公司范围。

[2] 本文“境内资本市场”部分所列示的2024年10月发生的案例具体指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案例。

[3] 指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会议审核。

[4] 指通过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或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的时间。

[5] 指需要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6]指参与资本市场发行、交易、投资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人、投资人以及股票和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

[7]指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及其从业人员。

[8] 为聚焦重点,本部分相关内容:(1)限于在中国境内有业务运营的企业(即通常所称的“中概股企业”)在港股和美股上市的情况,不包括在境外其他证券资本市场上市的情况,亦不包括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境外证券资本市场上市的情况;(2)限于IPO的情况,不包括IPO以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境外债券等情况。

[9] 本处的新增申报企业包括以H股架构申报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以及以红筹架构申报香港联交所和美国证监会的企业。

[10] 受限于目前可以公开查询获取的信息,本部分主要限于中国证监会对于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的要求。



本刊编辑组

本期轮值总编辑:王月鹏
本期执行主编:彭秀
本期责任编辑:张殊铭、戈逸玲、范雅君、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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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介绍


合伙人 王月鹏


业务领域: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投融资并购

010-59210930

yuepeng.wang@meritsandtr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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