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巴彦淖尔市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
改为6个月
即两次认证时间间隔
不得超过6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范围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自4月1日起,由原每12个月至少认证1次,调整为每6个月至少认证1次。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全年均可办理养老资格认证。
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8岁以上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每月认证1次;18岁以下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1.手机下载“内蒙古人社”APP,点击“服务”,选择“养老保险”中“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填写认证人员基本信息,人脸识别认证,返回认证页面提示认证成功,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微信关注“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社保服务”中“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填写认证人员基本信息,人脸识别认证,人脸识别后返回认证页面提示认证成功,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3.支付宝搜索“内蒙古人社”小程序,点击进入,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认证人员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点击认证,面部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认证结果,提示认证成功。
4.境外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自助认证。
发 布:河套农商银行
审 改: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来 源:巴彦淖尔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