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保障法案》通过,授权警方限制受骗者银行交易
文摘
2025-01-08 16:52
湖北
新加坡国会于1月7日三读通过了《防诈骗保障法案》,授权警方在合理怀疑受骗者可能继续向诈骗团伙汇款时,向银行发出限制令,以冻结受骗者的银行交易,包括联名户头和暂停财路(GIRO)付款等.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国会辩论时指出,受限制者如需额外资金,可向警方申请修改限制令并提交相关证明,如医疗费用、水电费和租金账单等,以允许特定转账或提款. 孙雪玲强调,每项申请将根据个别情况评估,若转账或提款金额属于必要开支,将不受限制或监控.内政部计划在今年内实施《防诈骗保障法令》,届时新加坡将成为全球首个通过立法限制诈骗受害者银行交易的国家.限制令涵盖的银行服务包括自动提款机取款、信贷服务(如信用卡交易和个人贷款),以及从银行户头转账到其他户头(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ayNow和柜台转账). 在辩论中,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询问是否可在限制令生效期间豁免某些正当服务,如财路付款或迟付账单产生的罚款.孙雪玲回应称,内政部曾考虑豁免某些正当服务,但银行指出,冻结户头后若还要进行特定交易,系统须做出重大调整,操作上不可行.她表示,虽然这并非理想方案,但尽早为受害者提供保护至关重要,因此决定在这一阶段推行法案,内政部将继续与银行合作,探讨是否允许这些豁免. 孙雪玲还指出,政策旨在平衡保护个人免受伤害与尊重个人自主性和责任感,限制令应是万不得已的措施,且是暂时的,最长期限为30天,并可最多延长五次(最长180天).在限制令有效期间,警方将尽力协助受害者认清事实,恢复理智.对于能否授权受害者信任的朋友或亲属代为监控交易,孙雪玲表示,如果受害人与兄弟姐妹达成协议,由对方通过成立联名户头监控受害者的交易,并劝导受害人停止向诈骗者转账,警方可能不会发出限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