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后及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各县(区)考生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各县(区)卫健委现场审核,市直各医疗机构考生由单位统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到市卫健委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点确认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无误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要求上交。各地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
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一)实践技能考试
具体时间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180 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依据《关于开展 2016 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研究生就读院校的附属医院;以规培生身份报考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所在规范化培训基地;港澳台和外籍考生的试用期机构应是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四)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五)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军队现役考生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七)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八)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确认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尽早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信息校对确认,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九)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考点可要求考生补充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文件和公证证明等材料。
(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1周左右,由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十一)广大考生应主动关注并绑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关注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人才)及考点微信公众号(新余卫生健康),及时获取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相关报考信息。
(十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县(市、区)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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