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明党纪,抓典型”,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做到以“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11月25日上午,文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文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林某逵涉嫌受贿罪一案,并联合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市交通运输局等共67人现场共上一堂廉政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
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林某逵利用担任文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符某等10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办理班线客运车辆等事项中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43.06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林某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财物共计643.06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对在案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同时就本案事实及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审理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人林某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本案被告人本应正确用权,造福人民,但却因一念之差,滑入深渊。受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类职务犯罪的案例一再证明,公职人员在实施犯罪前,都明白自己行为的性质,但是手中权力带来的优越感足以让他们忘记初心,忘记手中的权是真正为谁所用,从而沦为被他人利用的“工具人”,并最终“落马”。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违纪违法带来的沉重代价,严守党纪法规,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清清白白为官,不断为人民群众谋发展谋福利。
下一步,文昌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审理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持续做好常态化庭审旁听活动,坚决依法查处任何形式的受贿行为,警醒广大公职人员提高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实现职务犯罪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撰稿:张耀夫
责任编辑:郑丰铭
摄影:黄丽洁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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