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宛如精心撰写的法治剧本,满载着法律权威与公正裁决。被执行人依此“出演”,绝非逢场作戏,而是以敬畏之心演绎尊崇规则的正剧。每一次践诺、每一项履行,皆如舞台上的精准走位,稳保法之舞台秩序井然,筑牢法治根基。
——“哥昌”致读者
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是基本的法律义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不少被执行人并不拿法律文书当一回事,我们看看这个案例。
电话“厉声拒绝”
“喂,你好,这里是文昌法院执行局,请问是……”
“我不是L,这个公司的债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我纯打工的。”
“既然还没问你都‘自报家门’了,请您认真阅读执行裁定、通知书等内容后,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有没有搞错啊,我不知道什么裁定不裁定,什么法律不法律的,以后别打了,我不会再接的!”
随着电话被挂断,在执行法官旁的小Z坐不住了:“和我说的一样吧!L这小子就是故意赖账的,请法官立刻查封冻结他的所有财产吧。”
法院“全线封锁”
随着L的财产调查清单被逐渐完善,他的车子、房子、票子展现在了小Z的眼前。
“小Z啊,你看这个L名下确实没有足以偿还债务的财产,虽然有一套房屋,但本案标的不大,且处理房屋的时间及难度都是问题。现在法院已经对他名下的所有存款账户、车辆和房屋都做了查封和冻结,可他仍迟迟不愿沟通,咱们不如直接从他这个人入手。”
“法官,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从今天开始我天天去堵他家门口,不信还找不到他。”小Z便和“执行110”的干警们合力寻找L在文昌的踪迹。
茶店“以案释法”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很快通过线索在某家老爸茶店找到了L。“你就是L吧,这是我的执行公务证以及你和小Z等人民间借贷一案的法律文书,之前电话里说不清,现在咱们好好谈一谈吧。”
原来,当初是L听说光伏项目在文昌“很有搞头”,便找到了小Z、小财、小富等小伙伴,打算一起寻找合适农村土地,盘活起来做厂,试图复刻又一个“站在风口之上实现财富自由”的故事。然而,“共襄盛举”的场面并未顺利实现,各方协商并投入大量资金租用土地后,项目资质及后续投入却跟不上,而盲目投入资金和土地无异于“赌博”。让人更加没想到的是,本案到案被执行人L居然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缺少生产要素无法继续下去的项目“黄了”,但共同承担的债务还需一起负担,故小Z、小财、小富等人诉至法院,要求L承担其所签欠条的还款责任,于是就有了开头电话“催债”的一幕。在了解L目前的财产状况后,经小Z申请,L被干警押往医院体检,准备施行司法拘留。
拘前“悔过自新”
刚进入法院,一本翻到“掉皮”的民诉法被翻开,执行法官说道:“你自己打开法条,翻到第一百一十六条,念出来,还有这个本人民法院执行员职责规定。”被执行人L便慌了神:“法官,算我求你了!我还要上班才能糊口讨生活,我不是不想还钱的。”
小Z听了更“火大了”:“法官,不要听他的,他已经忽悠我好多次了,他就是不想还钱的,这次一定要把他关进去!”
因坚称自己现在没有现钱,在体检结果出来后,L被执行干警带到了拘留所门口,面对硕大而又冰冷的铁门,L终于“服了软”,立刻要求其家人当日支付一半债务金额,剩余金额分期履行。
没过几天,小Z顺利收取剩余款项,案结事了。
从此案例中,我们能够体会到,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或者规避执行的,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撰稿:郑丰铭
责任编辑:郑丰铭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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