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效落实年”为统领,以国家级、省级试点为抓手,坚持在“复盘中提升、领悟中跟进、能成中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全市两会来临之际,德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两会看检察】专栏,集中编发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亮点、身边榜样、检察长说等系列作品,带您一起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
今天,与你分享的是【两会看检察·亮点篇】:德州检察机关“联动+X”机制助推府检联动走深走实。(山东法制报头版头条刊发)
“这是县政府与检察机关共同印发的法治护‘薪’工作手册,大家好好看看,再遇到欠薪问题就可以按上面的方法依法维权……” 近日,临邑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健在该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法律知识培训会上,以“依法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打造临邑特色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题,为与会人员讲授了一堂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的法治课。这是德州检察机关深化府检联动、同心共护民生的生动写照。去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创建“联动+X ”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贯通衔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6项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2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9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德州市委主要领导13次予以批示肯定。
“本以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就算‘逃过一劫’了,没想到还有行政处罚等着我,这次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宁津县的王某追悔莫及。王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案件办结后,负责对该案审查起诉的宁津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随即将案件移送本院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官依据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王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案获评2023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建立检察监督与政府履职互促机制,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中注重同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7件。同时对行政机关回复和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监督、拒不整改的情形,视情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以真督实改提升法律监督和府检联动质效,助推依法行政。同时,深化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制定《关于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的实施办法》,部署开展“刑事不起诉案件涉行政处罚问题排查”专项活动,向行政机关移送需要给予行政处罚不起诉案件56件,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推进“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近日,禹城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评估会,该市相关单位领导及“益德益心”工作室志愿者、特约检察官助理受邀组成检察建议评估委员会,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文书质量和落实效果进行评估。据悉,2023年以来,禹城市检察院共制发检察建议21份,落实回复率100% ,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7件,相关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年度创新奖并被推广应用。“我们全面落实‘府检联动’机制,以检察监督的‘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为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检察方案’,以‘双向奔赴’绘制法治德州‘同心圆’。”德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楚红梅说。楚红梅介绍,去年以来,德州检察机关建立“个案-类案-治理”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审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就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会签协作机制28项,召开联席会议36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0件,合力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盲点问题354个,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1>2”的聚合效果。
近日,通过大数据比对核实,乐陵、平原等基层检察院发现多名具有危险驾驶和其他暴力犯罪记录的出租(网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吊销,遂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导其强化对出租(网约)汽车驾驶员的核查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带病”驾驶运营问题,为群众出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中,德州检察机关积极构建信息无障共享机制,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与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及时有效衔接,以大数据赋能“府检联动”。推动会签《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施意见》,派驻检察人员通过侦查办案系统、提前介入案件等方式,发现监督立案线索85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75件,全市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同比上升153% 。同时,建立智慧检务工作机制,推动科技与法治融合发展。德城区检察院搭建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平台,共享全区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嵌入相关数据模型,筛查、比对、归集相关信息,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件、行政公益诉前案件5件,形成社会治理成果6项。平原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监高”,遂以办理个案为基础,研发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职责案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在全市范围内筛查出违规任职人员332名,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部变更登记。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履职、持续发力,推动府检联动机制向纵深发展,打造府检联动的‘德州品牌’。”德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安小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