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进行时】平原检察:“检察蓝”守护“农机安”

政务   2024-12-29 19:00   山东  



“检察蓝”守护“农机安”




今年以来,平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预防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排查辖区内销售、登记、检验等环节农机安全隐患,与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德益心”志愿者等一同实地走访,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农机手驾驶农机违法载人、农机未依法悬挂牌照、未依法进行检验等现象,容易造成农机生产事故,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实地走访、从行政机关调取执法材料、调取数据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类案监督模型”等方式调查核实,办案人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查处、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下沉,入户对农机悬挂牌照、检验等事项与农机手沟通,推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运行。同时,有关部门对销售农机的质量进行抽查,严防不合格农机进入市场;对应当注销农机驾驶证的,依法履行公告后进行注销,规范驾驶证的管理。


跟进监督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农机销售、登记、处罚等环节,存在数据壁垒,给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造成不便。为促进系统治理,平原县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组织多部门进行座谈,就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方面达成共识,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全面堵塞农机安全监管漏洞,形成农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农机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下一步,平原县检察院将协同行政机关合力加强农机安全领域隐患整治,筑牢农机安全领域的“防护墙”,以高质效司法办案践行“检护民生”,为助力乡村振兴探索全新检察实践路径。


来源:平原县人民检察院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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