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察机关履职,困扰我们的消防隐患总算解决了,老人们住在这儿也更加安全、安心了。”近日,德州市平原县某养老院负责人高兴地对前来开展监督“ 回头看” 的检察官说。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这不仅是千万个家庭关切的“家事”,也是全社会挂念的“国之大事”。今年以来,德州市平原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将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相融合,部署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机关为辖区内养老院进行全面“体检”,细致排查工作人员从业资质和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配备、食品安全等情况。
办案检察官与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协作,查明有 8家养老机构未依法履行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手续,存在安全隐患。
“这是几十年前的老房子,当时建的时候还不需要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手续,由于年代久远资料缺失,因此未能办理相关手续。”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养老机构办理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手续,需要向多家行政机关提交材料。由于年代久远、程序烦琐、专业性强等因素,导致部分养老机构迟迟未能依法取得相关手续。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该院通过“府检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及养老机构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检察官通报了调查发现的问题。会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围绕如何推动养老机构办理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手续,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养老机构建设时间、入住情况等因素,经过讨论研究,相关行政机关就8 家养老机构规范办理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手续达成共识。
会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相关行政机关通过集中研究会商、提请政府研究、委托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方式,对相关养老机构逐一排查、逐一整改,推动辖区养老机构规范办理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手续,以更优检察履职为维护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同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部分农村地区养老方面存在的问题,该院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依法提出以立法形式细化完善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立法建议,被《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采纳吸收,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每个人都会老去,让每位高龄老人都能被温柔以待,依法获得充分保障,这既关乎生命的质量,也关乎法治的成色。”该院检察长赵亮表示,将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维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