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4年,德州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效落实年”为统领,以国家级、省级试点为抓手,坚持在“复盘中提升、领悟中跟进、能成中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全市两会来临之际,德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两会看检察】专栏,集中编发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亮点、身边榜样、检察长说等系列作品,带您一起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
今天,与你分享的是【两会看检察·亮点篇】:检察护企帮企业走出困境。
(检察日报刊发)
企业遇陷阱 遭遇退款难
一体履职 严惩涉企犯罪
“检察官,我们明明没有收到货物,可为什么还判我们败诉?”2021年11月,德州市检察院收到医疗公司和服饰公司负责人的监督申请。
受理该案后,德州市检察院经指定管辖,由武城县检察院办理此案。同时,市县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一体履职,同步审查了塑化公司与服饰公司、医疗公司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全部案卷材料,共同研判案情,明确先从指使他人提供虚假签收单的被告塑化公司负责人李某入手获取关键证据,依法将李某涉嫌妨害作证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将李某涉嫌行贿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监察机关。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沟通,调取李某涉嫌行贿犯罪的证人证言、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证据,并就李某涉嫌单位行贿还是行贿犯罪与监察机关进行研讨分析。经审查,李某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家庭财产混同,公司利润就是李某家庭的利润,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李某生作为诉讼代理人,与李某共同商议向法官行贿,并帮助李某给予法官钱财,构成共同行贿犯罪。
2023年10月12日、20日,武城县检察院分别以李某涉嫌行贿罪、妨害作证罪,李某生犯行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8日,法院经审理,以行贿罪对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妨害作证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2023年11月9日,法院以行贿罪对李某生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李某、李某生均未上诉。
依法履职 企业重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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