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公安”联动执行机制,成功临控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推动案件快速执结,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丁某玉经营一家酱菜厂,每月从陈某处采购萝卜,并约定按月给付货款,但丁某玉收到货后,多次以资金紧张为由借故推脱。在陈某再三催促下,丁某玉出具欠条一张,证明欠货款的事实和金额16660元。后陈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凤台县法院。
判决生效后,丁某玉不但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还玩起了“躲猫猫”。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丁某玉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但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长期外出,为维护法律威严,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丁某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查控。
“凤台县法院执行局,我局已查控到你处报送临控人员丁某玉,出现在某中学门口,请接收办理。”执行当天,凤台县公安局通过布控,发现被执行人丁某玉正为某中学食堂配送酱菜,遂立即电话通知执行法官。收到信息后,执行法官带领办案团队立即前往某中学。
在某超市路口等候红绿灯时,公安部门再次通过临控发现被执行人已经离开某中学,骑车正赶往某超市方向。此时执行法官立即部署,准备“守株待兔”。约3分钟后,被执行人骑车出现在某超市路口。考虑到安全问题,执行团队驱车缓慢跟随在被执行人身后,直到行驶到开阔路面,执行法官当即安排法警迅速行动将其截停,顺利拘传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