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路怒症”吗?
近段时间以来
多地因“路怒症”这一马路上的“情绪杀手”
导致的矛盾冲突屡次发生
再次将“路怒症”推向了公众的视野
那么到底什么是“路怒症”?
“路怒症”可能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让我们一起来看↓↓↓
路怒症是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因交通状况、他人驾驶行为等因素引发的愤怒情绪和攻击性行为。
路怒症的表现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大声咒骂、打敌意手势、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如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等)、甚至实施暴力行为。
一、民事责任
因“路怒”引起毁损他人财物或者侵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行政责任
交通违章:如果“路怒症”行为涉及交通违章,如超速、违规变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强行超车、并线、不停鸣笛等,交警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常包括罚款、扣分等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路怒症”行为升级为对他人进行辱骂、威胁或恐吓,或双方车辆发生了剐蹭,或车撞了行人,或两方下车后发生了轻微肢体冲突,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责任
危险驾驶罪:两方车辆相互别车、竞速追逐,这种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路怒”行为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如故意撞击他人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因“路怒”造成严重后果,如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如果发生的肢体冲突经鉴定后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妨害公务罪:在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如果驾驶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那么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双方纠纷严重影响了交通,还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路怒症”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驾驶者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冷静,避免产生“路怒症”行为。
如果驾驶人发现自己难以控制情绪或存在严重的路怒症问题,可以寻求心理咨询或专业治疗。
来源:法治日报、央视网、新闻坊、上观新闻、尚法昆山、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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