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旨在通过表彰和奖励在应急管理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提高国家和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可度和重视程度,促进政府、企业和公众更加重视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实践应用。
问
设立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是基于怎样的背景?旨在推动解决当前应急管理领域中的哪些问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应急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为推进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应急管理科技自立自强是推进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在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创新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突出表现在: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尚不能满足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的需要;应急救援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还不能满足应急响应的需求;技术壁垒和数字鸿沟是制约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智慧应急产业的功能地位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等。通过科技奖励,可以鼓励更多的科研人员投入到科技创新中,从而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科技的发展和进步。
此背景下,在应急管理部的指导下,中国消防协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国矿山安全学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的实际,为推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创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奖项——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奖”),旨在健全应急管理科技评价体系,支撑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填补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奖项的空白。
问
科技创新奖在奖项的评选标准、流程、奖励机制等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为加强奖励的权威性,扩大行业影响力。科技创新奖每2年评审一次,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一等奖授予在应急管理领域取得理论、技术、方法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性创新,推动行业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二等奖授予在应急管理领域取得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如有作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
每届授奖数量不超过形式审查通过成果数量的30%且不超过100项,其中特等奖一般不超过5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形式审查通过成果数量的5%且不超过15项,二等奖授奖数量控制在形式审查通过成果数的25%左右。获奖成果完成单位数和完成人数实行限额制。
问
科技创新奖对于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哪些积极作用?
问
我们了解到,科技创新奖是在应急管理部的指导下,中国消防协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国矿山安全学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设立的。请问各单位在奖项制定时分别承担哪些工作?
问
科技创新奖在未来是否会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或调整?对于该奖项的长期发展还将有哪些具体的规划?
答: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奖在未来将会逐步完善,包括完善奖励评审专家库;扩大参与的协会(学会)范围;加强科技成果在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场景的应用与转化;研究提出应急管理领域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等。在应急管理部的指导下,各协会(学会)和科技创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通力配合下,一定能够将奖励办好,为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做好支撑保障。
文:《劳动保护》杂志记者 包冬冬 马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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