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吴波
上海市信访学会会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立足全局,推动信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格局。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依规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群众中汲取智慧、改进工作、完善政策。
价值引领,推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结合。要打通路线图,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要防止以程序性办结代替实体性化解,导致“案结事不了”;防止访诉分离没有落实到位,没有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强化保障,推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对预防、受理、办理、维护秩序、监督追责等环节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着力改进通报、督办、考核工作,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对于失职失责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规定追究责任,夯实信访工作责任之基。
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坚持夯实基础。把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抓手。面向基层深化业务培训,确保受理、办理等业务环节规范符合法治化要求。针对依法分类处理这一基础业务中的重点,将技术与业务紧密结合,开发系统智能辅助功能,建成依法分类处理清单库,在受理办理中智能推送,实现精准分流转办。
坚持系统办理。把压实条块责任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措施。推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预防化解本系统本领域信访矛盾。会同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重点矛盾现场督办,实地研究化解方案,推动实质解决。
坚持过程管理。把加强过程管理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方法。加强对信访形势的日常分析,坚持阶段性推进、项目化管理,定期研判信访数据,分析问题、研究对策,通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部署调度工作。健全信访问题数据库,滚动排查矛盾风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坚持聚焦重点。把防范风险、维护秩序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任务。聚焦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向各责任单位交办,落实矛盾化解的责任和措施。聚焦受理办理的重点环节,指导各责任单位强化规范思维、优化工作手势,一体推进矛盾化解、教育疏导、帮困救助等工作,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坚持参与治理。把融入社会治理总体格局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举措。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强网上信访、建议征集、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让群众在信访事项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参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在政策、资源、力量等方面进一步赋能与支撑基层治理。
总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坚持目标引领、实践导向以及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持续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能力素质,才能把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转化为底数清、权责明、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实景画,把信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