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溪翡翠项目开发商)启动投资人招募。
1月13日,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发布《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据公告,2024年7月1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吴兴法院”)作出(2024)浙0502民诉前调8554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置业”或“债务人”)进行破产预重整。2024年7月8日,吴兴法院作出(2024)浙0502民诉前调855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嘉恒置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鉴于嘉恒置业名下开发的位于湖州市主城区核心区块的龙溪翡翠房地产项目资产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有效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充分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清偿率,临时管理人拟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招募有实力、有诚意的重整投资人,现发布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欢迎意向方联系洽谈。嘉恒置业于2011年11月25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586280088G,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红旗路288-31号,注册资本为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嘉恒置业的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龙溪翡翠房地产项目。该项目范围东侧为龙溪南路,南侧为红旗路,北邻龙溪港,西邻龙庭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88296.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0939.04平方米,容积率为3.345,商住比为1.07,车位配比为0.9。项目开发分为一期、二期。 一期开发建设了1-12幢(除4)及地下室,于2016年12月8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总建筑面积227554.1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9690.75平方米,共计住宅1094套;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2960.75平方米,共计商铺42套;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7596.05平方米,共计储藏室507个;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983.34平方米,共计非机动车库232个;地下室建筑面积55265.02平方米,其中商业及配套2442.24平方米,共计下沉式商业共60套。1.A、B楼及地下室,规划为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163875.8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7186.43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8800.63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5931.8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8774.97平方米。
2. 13、15、16A-C幢及地下室,规划为商业、办公及工业遗存复建,总建筑面积19509.06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440.52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428.63平方米,地下室二区块建筑面积11302.41平方米。二期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2013年5月,主体工程已完工,整体工程完成进度达98%,已取得房屋规划核实意见书,其他竣工验收项目尚未完成,目前是停工状态。在建工程有抵押。(3)水、强电、消防、智能化安装、人防工程基本完成,通电即可调试验收;(4)电梯与扶梯安装工程基本完成,剩室外 12 台扶梯侧边装饰未施工,电梯与扶梯待通电调试;(5)地下室地坪漆完成,机械车位已安装完成并通过特检所验收;(7)栏杆工程基本完成,A楼22层未施工,因未通电,材料无法运输;(8)室外园林园建工程基本完成,临时基建变压器及临时围挡未拆除;临时管理人致力于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引入共益债务续建、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或营业资产、整体或分区块引入投资人、引入重整服务信托等方式,实现嘉恒置业项目重建再生的目标,从而增加重整方案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需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面交或邮寄均可)至临时管理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17楼,邮政编码313000,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5805822226)。具体招募要求、招募流程、保证金等内容详见附件《招募方案》。(一)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嘉恒置业及嘉恒置业公司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嘉恒置业按现状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充分知晓重整过程中的税务风险,知晓转重整失败和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二)若重整计划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批准,重整方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重整方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方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嘉恒置业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考虑制定符合嘉恒置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三)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嘉恒置业预重整转重整失败和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四)嘉恒置业资产均以招募时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嘉恒置业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行政性费用、罚款等欠缴风险以及因可能违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临时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不作为对嘉恒置业公司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临时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