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这二个区块,要拆了!
文摘
2024-12-18 15:55
浙江
湖州“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台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区块即将拆除。12月16日,浙江产权交易所挂出《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原浙江台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和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处置》的资产转让公告,挂牌价格为5031.1188万元。据公告,转让方为湖州环北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须待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原浙江台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后方可统一交付,故预计移交及进场施工时间为2025年2月中下旬。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起始日期:2024年12月16日;截止日期:2025年1月13日。●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含建筑物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基础拆除及其园区内硬化道路的凿除,园区地面原始标高以下40cm以内的硬化破除及场内土方自平衡回填,园区地面以下指定的工业管道、电缆及设施严禁开挖并做好保护措施)、构筑物、附属设施、不可搬迁的设备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拆除现场外围原有围墙保留,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围墙基础边50公分不得开挖,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围墙倾斜、倒塌,施工单位需恢复至原样,由此产生的费用转让方不予另行支付。建筑物拆除后产生的围墙空缺,空缺处需要由受让方搭建围墙,围挡搭建须采用彩钢板,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搭建围墙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不再另计。根据转让方指令对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现场场地平整及回填等;采取破坏性拆除(不含爆破),所有建筑垃圾须合法合规及时清运移出拆除现场,不得拖延拆除工期,建筑垃圾如未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清运离场的,视作受让方放弃建筑垃圾的所有权,由转让方自行处理,同时扣罚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将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及回填,场地平整及回填采用园区内现有土方进行平衡,最终回填标高不得低于原始地面标高40cm。原始标高在进场前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确定。拆除工作完成后,场地平整标高由第三方测绘单位测量数据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拆除施工进度。受让方自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书起总工期为50日历天内进行全部拆除及场地平场,并及时将施工设备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有权另派拆除单位、机械进场拆除,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https://www.zjpse.com/prjs/real_right/detail/141926.html据此前湖州市北单元(33050216)控制性详细规划,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拟规划为一宗住宅用地和一宗商业用地;原浙江台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拟规划住宅用地。(来源:http://huzgt.huzhou.gov.cn/art/2024/9/4/art_1229205023_58933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