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铜陵市鑫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天地汇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铜陵市碧玉山寨文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系列“执转破”案件6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摇号方式随机指定本批案件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本批案件共有6件。
二、报名要求
(一)在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二级管理人名册内机构,具有稳定成熟的专业团队,能够胜任本项工作,且具有自行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提交管理人机构资质证明、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人机构履职承诺书。
(二)团队成员具备相应专业经验,提交管理人团队组成人员从业经验证明文件及其履职承诺。
(三)提交近三年在省内或铜陵担任管理人并已结案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团队组成人员名单、终结裁定书、履职评价表等。鼓励二级管理人联合专业经营丰富的一级管理人组成管理人联合体报名。
(四)能够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熟练适用破产简化审理程序。
三、摇号规则
(一)本批案件批量打包成1个案件包随机摇号,确定一家中选管理人机构,同时指定一家轮候管理人(在指定的中选管理人存在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下直接指定该轮候机构担任管理人)。中选管理人及轮候管理人均从自愿报名的社会专业机构中随机产生。
(二)摇号选定的管理人与中标案件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须主动向本院提出回避申请;针对存在回避情形的个案,本院以随机摇号方式另行指定其它中标机构担任管理人。
四、相关说明
(一)经初步清查,本批案件绝大多数为无产可破案件,部分案件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下落不明,办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无产可破管理人报酬无法保障,请各机构充分考虑以上因素,量力而行。同时为提升办理破产案件质效,在摇号确定管理人后,短期内新收的少量无产可破或破产企业仅有少量资产的案件,管理人应一并接受指定,不得拒绝接收。
(二)管理人未能在规定流程节点完成工作的,本院将依照《铜陵市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本批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本院对管理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7时。
(二)摇号时间地点:2024年11月8日上午9时至10时,本院将通过摇号指定本批案件管理人。上述名册中的管理人机构可以派员到本院立案大厅参与监督摇号。
六、报名方式
管理人机构须将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送交本院民二庭。
联系人: 洪亮
电话:0562-2867954
特此公告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