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凛冽,赤心热诚。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月19日晚,铜官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年终集中执行行动。本行行动聚焦攻克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文胜作动员讲话。
异地蹲守促执行
2021年3月,案外人合肥某公司与张某就某小区生活区食堂签订承包合同,后张某又与沙某签订转包合同。后因经营理念冲突,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转包合同。法院审理后查明原先承包合同明确约定承包合同不得转让及委托他人经营,依法判令解除沙某与张某签订的转包合同并确定退还转让费39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没有履行。执行中,法院轮候查封了张某所有的某不动产,因有他案被他院在先查封并执行,无法对张某的不动产进行处置,案件只能暂时“终本”。2024年,沙某要求恢复执行。12月19日,沙某联系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张某在合肥某小区出现,但归家时间不确定,执行法官在法警的协助下,立即奔赴合肥某小区蹲守。五个多小时后,终于“等”到了张某,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张某若继续逃避执行,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张某意识到无路可退后,加上长达数小时的耐心沟通及劝导,张某当场支付5万元,并承诺余款尽快付清。
拘留法定代表人没商量
2023年8月,崔某前往铜陵某菜市场采买,路过鱼摊时被地上积水滑到摔伤入院就医,后因赔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崔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铜陵某市场管理公司一次性赔偿崔某各项损失77599元。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与铜陵某市场管理公司沟通,公司始终坚持经营困难无力赔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后,依然“不见成效”。12月19日,执行法官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拘传至法院,执行谈话后,林某抵触情绪非常大。执行法官严肃告诫,如公司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林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随即将拘留决定书送达给林某。林某此时慌忙表示自己只是挂了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并非实际控制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法官耐心解释,从调取的工商登记信息看,林某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行拘留没有任何问题。眼看法院“动真格”,迫于拘留威慑,林某主动向法院转账支付欠款66770.19元,该案执行完毕。
上门查找显威慑
刘某与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铜陵市诉调对接人民委员会主持调解于2024年4月2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双方于当日向铜陵市衡平公证处对上述协议内容进行公证。因汪某始终未履行,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但汪某始终置之不理。执行法官秉持强制执行有力度,善意执行有温度的理念,一面依法对汪某相关财产进行司法查控,一面积极联系汪某,多次沟通无果后,12月19日晚,执行法官上门查找汪某,找到汪某后,执行法官反复向其说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劝说其及时履行。经反复释法明理,汪某现场向刘某转账支付15000元,余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至行动结束,共查找被执行人17人,拘传10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24件,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夜深霜重,亦是年底收官时,该院执行局将始终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高压姿态坚决持续开展执行行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