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选择拒不履行,强制执行后对法院传唤也置之不理,等实在躲不掉了再去履行,是不是也没什么大不了?答案是否定的!近日,铜官区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既不履行给付义务,又阻碍执法,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挑战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王某与铜陵某通讯经营部经营者张某系朋友关系。王某从经营部张某处赊购一部价值2200元的苹果手机并承诺一周后付款。王某逾期未付,2023年7月形成诉讼,法院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2023年10月25日,铜陵某通讯经营部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查询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组织双方协商付款,王某首次履行600元,余款承诺分期付款。后王某依然未按照承诺履行,法院多次联系王某付款,王某以种种理由推辞,言语中经常带有挑衅之意。近日,法院经过摸排,发现王某晚上在家,迅速组织干警将王某拘传至法院要求其还款。执行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小,多次传唤到法院,其均置之不理,且言语挑战法院权威,释法明理后仍然不以为然,态度恶劣,于是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王某看到拘留决定书后,立马找家人代为履行,付清案款。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虽已履行案款,但被执行人对多次催促付款均置之不理,多次传唤均未到庭,浪费司法资源,变更强制措施仍对其进行罚款处理。王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当晚主动交纳罚款。
铜官区法院将对小标的执行案件采取稳准狠的打击力度,希望更多的当事人在经济困难时积极和对方协商沟通,争取理解达成协议或主动履行,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公民,减少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对规避执行、挑战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的被执行人,即使履行了债务也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