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健康中国观察》2024年12月刊
多措并举 同向发力
优化普惠托育服务精准供给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当前,我国总人口负增长,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日益突出;群众生育意愿已总体转向少生优生,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并连续5年纳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专题部署。特别是近期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13项具体措施,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托育工作,抢抓国家、省级政策“窗口期”,锚定“幼有所托、幼有善育”的发展定位,从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周密布局全市托育行业发展,紧扣托育服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服务供给三大体系建设,顶格满格推进、真金白银投入、提质提效发展,全力打造托育服务“晋心托”城市品牌,努力让“最柔软的群体”得到优质照护。
2023年,太原市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462家,总托位数18903个,千人口托位数3.47个(全国:3.38个),实际入托率6.99%,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850元/人/月(全国:1978元/人/月),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20.97%(全国:6.15%),托位实际使用率42.86%,保育人员占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比重为48.67%,持有初级及以上保育师资格证比例达62.29%,发展方便可及、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依然任重道远。
一、下好布局“先手棋”,科学谋划扩容量
太原市聚焦群众托育现实需求,着眼当前发展和未来趋势,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统筹谋划全市托育服务网络建设,优化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增加普惠托位供给,力争“十四五”末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比达到60%以上。
一是构建“市级一中心,县级一公办”的公办托育服务网络。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资金,正在建设1所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预计2025年6月正式投运),10个县(市、区)各建成1所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增加托位数1210个)。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辐射带动、加快形成“1+10”托育服务体系。
二是打造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对于新建居住区,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落实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对于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因地制宜加快补齐托育服务设施短板。统筹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闲置用房等设施资源,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大力发展社区连锁化、嵌入式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庭举办互助式托育服务家庭托育点,实现在“家门口”“楼底下”“家庭中”就能享受到同质化托育服务。
三是利用好存量资源。支持利用商业、办公、工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住宅和仓储存量房屋等建设改造托育服务设施。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用房优先用于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与各级工会共同推进大型园区或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发展“上班+带娃”同步模式。目前,已建成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3个,“省级托育服务示范机构”10个。
四是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体系。新建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需求可设置相应数量托班(最多4个托大班)。支持生源减少的幼儿园整体转型或者发展托育服务。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整体改扩建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或建设(含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实行“一园两制”(同时备案托育机构)。
保育员引导婴幼儿与伙伴或成人交流互动
二、打好政策“组合拳”,千方百计降价格
太原市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包”,探索“补供方”与“补需方”相容的激励机制,形成不同办托主体适用的《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精细化财政补助机制,切实把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平均价格“25%的下降量”,托育服务价格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
一是全方位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公建公营的,由财政兜底保障运营工作经费;公建民营的,实施“0租金”“0装修”,让运营单位“拎包入住”。对主要利用非财政性资金新建(改扩建)的普惠托育机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给予普惠托育机构适当运营补助,并常态化纳入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对连锁经营的托育机构和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适当奖励补助。持续落实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
二是大力度降低入托保育费。制定出台《太原市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公建公营托育机构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的保育费基准收费标准分别是每人每月365元、410元、545元,公建民营托育机构托大班、托小班、乳儿班分别是每人每月1180元、1270元、1545元,在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10%,下浮不限。鼓励用人单位对政策内生育的婴幼儿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探索发放托育消费券、体验券等,进一步降低家庭托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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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