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追求美好生活,应该使用合法合规的手段,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落入诈骗圈套,耽误未来美好生活。
日前
不被他们精心编造的谎言所蒙蔽
案例1:
嫌疑人郝某和效某下载了一个所谓的国家发放百万扶贫款的APP,两人按照上线的指令,在领取百万扶贫款前对其账户进行包装走流水。随后,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后发现可疑之处,并迅速联系反诈民警,经询问后得知,郝某已经按照上线指令,将取现的2万元转汇给了上线指定的账户上,民警立即对汇款账户进行了紧急止付。经查,给效某信合卡内转钱的是一个叫董某的人,该人系福建当地立案的一名被诈骗的受害人,效某卡内的钱已经被紧急止付住,该二人因为非法出借银行账户也已经被泾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行政拘留。
嫌疑人 郝某:
“我是泾河新城永乐镇人,今年50岁,从事产品推销工作,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能领取国家150万扶贫款的项目,我缺钱,就开始跟进这个项目,参与了听课、培训,然后按照上线指示,一起过账走流水,我还拉了我一个朋友,把她的银行卡号也提供给了上线,后面就进账了一笔钱,我不顾银行工作人员及反诈中心民警劝阻,将钱在ATM机取现后,汇到指定账户。”
嫌疑人 效某:
“我是泾河新城永乐镇人,今年61岁,退休职工,2024年12月17日有人找到我,说国家有个扶贫政策,能领到20万元的扶贫款,需要用我的银行卡过账走流水后就可以领,我将名下两张卡及密码交给上线,随后我的信合卡里就进了一笔来源不明的钱,我和上线一起到ATM机取现,现在我的卡被银行冻结了,自己也触犯了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了,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很后悔。”
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 权静:
“近期,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诈骗分子以‘领取国家扶贫款’‘贷款包装流水’为由,诱导相关人员取现、进行赃款转移。公安民警风险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莫做电诈工具人!利用自己或他人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取现,转移到指定账户或交给指定人员,是违法行为,不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联合惩戒办法》,还将面临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和信用惩戒。”
案例2:
嫌疑人 毛某:
“我因为急需用钱听信网上人员说是能帮我办下贷款的承诺,让我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包装流水,随后我的卡里就进账了三笔资金,我不认识给我转账的人,我按照网上人员的指令把钱转到他们指定的账户,为此我因出借银行卡账户被公安机关处理,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很后悔,请大家以我为鉴。”
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 雎明:
“凡是以包装流水为贷款的前提条件,让你提供自己银行卡过账的,都是诈骗,切勿相信,否则将面临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同时自己的银行卡会被冻结。民警再次提醒:千万不要相信网上任何能够办下贷款的许诺,特别是让你提供自己银行卡‘包装流水’作为条件,不做电诈工具人,从我做起,从个人做起。”
下一步,泾阳县公安局将持续开展反诈主题宣传,积极探索反诈宣传新模板,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增强辖区群众反诈防骗意识,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诈骗手法解析
诱骗群众添加诈骗分子微信、QQ等社交账号,通过向群众发送伪造的“扶贫申领”网站链接,诱骗群众在网页内填写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以“申领验证码”名义骗取群众银行转账短信验证码,以此转移群众银行账户资金。
诈骗分子在社交群组内发送虚假消息,声称自己获悉了“国家发放补贴”的消息,并在群内发送伪造的申领截图证明活动真实,诱惑群众点击诈骗分子发送的链接进入申领流程,再以群众填写的银行卡信息错误导致扶贫金、补贴款冻结需要解冻为由,诱骗群众转账汇款。
添加群众社交好友后,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下载不明APP,进行所谓的“扶贫基金”“项目”投资“认股”,一旦进行大额充值,便会编造各种理由阻碍群众提现,一步步掏空群众钱包。
诈骗分子甚至会以群众申领资格受限,需要“包装流水”为由,先向群众账户内转入一笔“专用资金”,随后要求群众将钱款取出交给线下工作人员。所谓的“包装流水”其实就是诈骗分子利用群众的账户收取诈骗款,再通过群众收、支进行洗钱。群众不仅没有领取到任何补助,甚至可能沦为电诈“工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警方提醒
泾阳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谢书丹 杨少明
编辑:申晓丹
监审:聂千博 毛 正
签发:陈 鹏
来源: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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