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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质量推动BIM技术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BIM技术应用项目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应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和竣工项目,且在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果。鼓励全市“两智一全”(智能建造+智慧品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住宅项目积极申报。
二、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按应用阶段分为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参评项目可选择“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设计+施工阶段”和“全过程应用”,并根据各阶段BIM应用点要求,联合相关单位,完成相关材料上传。
三、征集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BIM项目申报表、免责声明书等;
2.项目BIM模型,建模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单个模型大小不超过1GB;
3.项目应用成果PPT及视频,需体现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目标、主要内容、BIM应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等。
4.请申报单位在2024年11月15日前在苏州市建设项目全过程BIM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的建设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作为联合申报单位,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
5.入选项目库的项目在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BIM竣工模型归档。
6.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模型的原创性,一旦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以及作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工作要求
1.各地住建部门应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苏州市建设项目全过程BIM监管平台上对行政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核验申报单位的项目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初审意见。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材料初审、综合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评选BIM技术应用项目库名单。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苏州市BIM技术应用项目库名单。
3.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通过本次项目库征集工作,加强对属地BIM技术应用的指导管理,深化BIM技术在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管理、城建档案等业务中的应用,分阶段、有计划地稳步推进 BIM 技术应用。
五、联系方式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周骁,65352231。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11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