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陈献森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委书记孙新军参加会议,就区委推荐意见作说明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松元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肖志刚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金星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佟立志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任命陈献森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任江浩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议案》,经审议表决,决定任命陈献森、任江浩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陈献森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表决通过《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献森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决定由陈献森代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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