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工智能立法&监管月报|2024年8月刊

科技   2024-09-10 10:14   广东  


国内立法监管动态



国家发改委将在人工智能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8月21日,《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受到广泛关注。《意见》围绕“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从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合理设定市场禁入和许可准入事项、明确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程序、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以及抓好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作了最新部署。

《意见》明确在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10个新业态新领域,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不能套用传统的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标准、场景为牵引,推动形成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机制,要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焦、体系升级”原则路径,进一步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方式。

关于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透露,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有序推进新版清单修订,已形成了修订版,将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新版清单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制度改革以及新一轮机构改革等紧密衔接,推动清单事项进一步缩减,为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改革动能。


来源:券商中国

意见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9717.htm

北京印发《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全景赋能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革新机遇,以场景应用为牵引,加速人工智能在千行百业赋能赋智赋力,推动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助推新质生产力示范区建设,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特制定《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全景赋能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该计划”)。

该计划旨在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和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场景应用创新,全面提升城市治理、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将中关村科学城打造为全国领先的人工智能赋能中心。发展目标包括以场景应用创新为核心,配置算力、数据、人才等资源,建设人工智能创新街区和应用加速器,推动双向赋能,计划到2026年,推出100个标杆行业模型和100个示范案例,带动万亿级经济增长。总体部署方面,分为先行先试、全域覆盖和全面辐射三个阶段。首先,通过人工智能创新街区的试点,推动技术验证和应用新模式的试验。接着,以十大应用示范工程为纽带,在全域扩展场景应用,形成全景式应用生态。最后,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海淀方案”,引领全国人工智能应用发展。建设创新应用加速器方面,计划支持各行业形成创新应用联合体,推动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的研发和落地,加快技术应用转化,构建高效的供应链体系,吸引全球研发人才和科技企业参与。实施应用示范工程方面,通过具身智能、医药健康、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政务服务、文旅消费、智慧金融和城市运行十大领域,打造人工智能应用的示范标杆,推动人工智能在更广泛领域的落地应用。优化应用创新方面,涉及探索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算力供给、夯实数据基础和完善人才机制等方面,构建系统化支持体系,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全面发展。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网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www.bjhd.gov.cn/qyfw/bulletIndexDetail/1825379847545024512?type=call&hasBack=false

深圳罗湖区出台《罗湖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

8月23日,深圳市罗湖区出台《罗湖区促进人工智能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十个一”举措。《行动方案》中的举措包括,即“组建一个工作专班、打造一批专业园区(楼宇)、落地一批创新中心、紧跟一张目标招引清单、建立一个供需对接平台、打造一系列示范应用场景、出台一套专项政策、设立一支种子基金、统筹一组智算资源、谋划一个备案服务中心”。具体来说,在大模型创新应用方面,鼓励各行业开展大模型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采购金额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算力和数据要素方面,通过发放算力券等方式降低企业使用算力和数据服务的成本,每个项目按5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鼓励汇聚盘活数据资产,开展数据评估、入表和产品交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此外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成长需求,激励企业加速研发成果转化落地,开拓市场,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在特色产业园区与楼宇建设方面,对成功认定人工智能特色软件名园的园区给予最高250万元资金扶持。在产业用房支持方面,为优质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成本产业用房。在企业融资支持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基金、产业促进基金和种子基金等体系化支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在创新人才团队引进方面,对获得上级资助的人才团队按1:1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扶持资金。


来源:罗湖发布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24-08/23/content_31168629.htm

知网向AI搜索网站秘塔发送侵权告知函

8月16日,上海秘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秘塔AI”)发布声明,称收到《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长达28页的侵权告知函。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是中国知网CNKI系列数据库编辑出版单位。侵权告知函提到,《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发现秘塔通过秘塔AI搜索、秘塔AI搜索APP向用户提供其学术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且数量巨大。侵权告知函要求,立即停止在搜索服务中提供中国知网学术文献题录摘要数据,“同时,我司不希望我司网站中国知网被秘塔科技搜索到,请立即断开搜索结果到我司网站的链接。”

秘塔AI表示,依照学术规范,文献的摘要和题录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能够使读者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秘塔AI搜索的“学术”版块仅收录了论文的文献摘要和题录,并未收录文章内容本身,阅读正文需通过来源链接跳转至网站获取。“近些年国际学术界、出版界和图书情报界联合推动的《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倡议》(BOAI)即在不断推进学术文献的免费阅读、下载、复制、传播、打印和检索。没有search(搜索),就没有research(研究)。”秘塔AI表示,从即日起,秘塔AI搜索将不再收录知网文献的题录及摘要数据,转而收录其他中英文权威知识库的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


来源:澎湃新闻

 国内首家人工智能标准化研究机构落地北京

8月25日,在2024世界机器人大会人工智能赋能未来产业与组织发展论坛上,国内首家人工智能标准化研究机构—北京人工智能标准化研究院揭牌成立,落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人工智能标准化研究院将围绕人工智能前沿关键技术、行业场景应用、风险防范治理等领域开展全链条标准化研究。聚焦基础支撑和关键技术,开展包括算力、算法、数据等方面的标准研究;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潜在社会治理风险、伦理、准入等内容开展标准研究,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聚焦标杆应用场景建设,针对“人工智能+”行动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和行业应用标准产出。特别是在机器人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北京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作用,建设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技术攻关体系,持续迭代推出标志性创新产品,加强顶层设计,解决各类创新主体共性问题,推动具身智能产业标准制定。后续将进一步以机器人、自动驾驶等重点场景为样本,辐射带动人工智能在更多垂直行业的标准产出。

接下来,北京亦庄将继续紧抓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契机,支持北京人工智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标准制定、服务、活动组织等工作,以高质量标准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链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来源:人民网

中国首个算法登记服务中心在北京门头沟区正式揭牌

日前,北京算法登记服务中心在门头沟区正式揭牌落地。作为全国首个实体化落地的服务中心,该中心集算法模型展示、交易撮合、技术支持、产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为人才和企业提供算法交易、成果展示交流和推广创新等服务。活动当天,北京算法登记服务中心为首批算法模型平台入驻的6家企业颁牌。

北京算法登记服务中心的建设是以京西智谷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的算力储备为支撑,通过激活算法交易市场,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共享,规范化运作算法模型交易,打造一个创新、可信、便捷、共享的算法交易与服务平台,助推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中心实体运营后,将具体开展六项业务。一是大模型备案的技术指导和咨询业务,将大数据和算法备案登记的指导、咨询工作纳入中心服务范围。二是承接算法、数据等知识产权登记业务,市知识产权局现有登记平台向区内开放端口,服务中心可承接算法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三是优化数据登记服务,梳理数据服务流程,并在区内开设数据交易平台服务端口,与北数所共同开发建设算法登记模块。四是深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在算法服务中心设置政务服务专门窗口,一站式办理企业各项相关业务。五是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关政策文件的精准、便捷咨询服务。六是开展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处理和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由区内各有关部门联合提供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处理和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


来源:人民网  


境外立法监管动态


 美国加州拟出台AI监管法案,创新与安全之间博弈加剧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议会于8月28日通过了一项备受争议的人工智能(AI)安全法案(SB1047),该法案要求相关公司确保他们的技术不会造成重大伤害。当天,州议会以41票赞成、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立法。该法案旨在为训练成本超过1亿美元或者达到一定算力的开发者制定安全标准,确保大规模人工智能模型的安全开发。具体来说,该法案要求大型前沿人工智能模型的开发者采取预防措施,例如部署前测试、模拟黑客攻击、安装网络安全保障,以及为举报人提供保护等。这是为了确保他们的技术不会造成“严重伤害”,比如大规模人员伤亡或5亿美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另外,在该州运营的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商还需要概述在人工智能模型出现问题时关闭它们的方法,这实际上是一个“强行终止开关”。此外,该法案还赋予州检察长在开发商不遵守规定时提起诉讼的权力,特别是在出现持续威胁的情况下,例如人工智能接管电网等政府系统;该法案还要求开发商聘请第三方审计师来评估他们的安全实践,并为举报人工智能滥用行为的举报人提供额外保护。

目前该案遭到一些政界人士的反对,有观点认为该法案可能会阻碍加州在人工智能创新方面的领导地位,但是该法案也得到一些人工智能领域头部企业支持,包括埃隆马斯克以及Anthropic等。后续该法案将回到州参议院进行确认投票和可能的修正案,然后提交给州长纽森(Gavin Newsom)以决定是否签署该法案。


来源:新浪财经

法案原文链接:

https://legiscan.com/CA/text/SB1047/id/3013486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发布首版《人工智能安全保障路线图》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以下简称“FAA”)发布其首版《人工智能安全保障路线图》,这是一份31页的文件,概述了美国航空安全监管机构将新型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地整合到航空中的方法。根据该策略文件,除了确保人工智能安全之外,FAA还寻求确定人工智能使该行业更加安全的方法。

为了制定人工智能路线图,FAA咨询了其他监管机构,包括欧盟航空安全局(以下简称“EASA”),该机构于2020年发布了第一份人工智能路线图。EASA于2023年5月发布了经过修订和扩展的人工智能路线图2.0,今年该机构发布了一份概念文件,为打算认证人工智能系统的公司提供了新的指导方针。

FAA在其人工智能路线图版本中,列出了一系列将指导其开发人工智能安全保障方法的核心原则。例如,它建议监管机构利用现有的航空安全要求,采取一种渐进的、以安全为中心的方法,从飞行员辅助系统等低风险应用开始实施人工智能,以减少工作量和机组人员规模。该文件还阐明了必须采取的一些关键行动,以确保安全使用人工智能以及使用人工智能增强安全性。这些措施包括与行业和政府机构合作,对FAA的员工进行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持续的研究,以评估其安全保证方法的有效性。


来源:Aviation International News

政策原文链接:

US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https://www.faa.gov/media/82891 

 澳大利亚发布《政府负责地使用人工智能的政策》

8月16日,澳大利亚发布了《政府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政策》,要求政府机构必须在六个月内披露其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该政策于9月1日生效,旨在指导如何在公共服务中安全和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该政策要求各机构准备一份透明度声明,详细说明其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并且该声明必须公开。具体来说,如果机构对其人工智能使用方法做出重大改变,则必须每年或更早地审查和更新该声明。该声明必须向公众提供有关该机构使用人工智能的相关信息,包括:遵守本政策、监测已部署人工智能系统有效性的措施、努力保护公众免受负面影响。此外,各机构还必须在本政策生效后的90天内指定一名确保政策实施的负责官员。职责可以赋予个人或某个机构的主席,也可以根据机构的偏好,分配给官员或现有角色(例如首席信息官、首席技术官或首席数据官)。负责官员的职责具体包括:在其机构内对本政策的实施负责;当机构识别出一个新的高风险用例时,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DTA;DTA将利用这些信息来提高可见性,并指导下一步的风险缓解方法。机构可以使用附件中的风险矩阵来确定风险等级;作为政府人工智能协调的联系点;参与政府人工智能论坛和流程;要及时了解变化更新的要求。

总体来说,该政策旨在确保各机构遵守相关的法律和程序要求,它回应了公众对数据处理、清晰度和问责制的担忧,通过提高机构内部人工智能实践的透明度,政府能够加强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信心。


来源:上海市人工智能与社会发展研究会

政策原文链接:

The Australian, state and territory governments

https://www.finance.gov.au/sites/default/files/2024-06/National-framework-for-the-assurance-of-AI-in-government.pdf 

美国伊利诺伊州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制作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

近期,美国伊利诺伊州州长普利兹克(J.B. Pritzker,民主党)签署了HB4875法案,对该州的《形象权法》(Right of Publicity Act)进行了几处修改,为使用人工智能(AI)生成系统制作未经授权的个人数字复制品的当事人创造了诉讼理由。伊利诺伊州现已成为全美第二个通过立法防止未经同意使用个人形象、肖像或声音的州。

伊利诺伊州的《形象权法》于1999年首次生效,该法案已经规定,在个人生前和死后50年内,出于商业目的使用其肖像必须获得书面同意。除了对使用个人肖像的现有限制外,新的州法案还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明知录音或音像作品包含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的情况下,故意发行或公开该作品。新的州法案将“数字复制品”定义为通过计算机、人工智能系统或其他技术新创建的个人声音、形象或肖像的电子表现形式,其中并没有出现真实的个人,但有理智的人会认为模仿的是某个特定的个人。除了明知故犯的发布行为之外,伊利诺伊州的新法律还规定,任何人在实际知晓发布者侵犯了他人的形象权之后,协助或诱使他人传播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没有实际知情的情况下,故意无视会造成实际知情的事实或情况,也会在新法律规定下构成责任。对于违反州法律的活动,当事人如果实际知晓或得到书面通知,并迅速采取行动禁止访问该材料,或通知有权禁止访问该材料的人,则可避免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新法律还纳入了《美国法典》第17编第512条中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中有关传输版权侵权材料的安全港条款。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http://ipr.mofcom.gov.cn/article/gjxw/gbhj/bmz/mg/202408/1987562.html 

使用用户数据训练AI,马斯克旗下X被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起诉

8月6日,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将X平台告上爱尔兰高等法院。据爱尔兰电视电台(RTE)报道,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指控,X未征询用户同意就在大模型训练中处理个人数据,违反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于是以爱尔兰《数据保护法》第134条提告,寻求暂停、限制或禁止X处理涉案的用户个人数据。

这是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首次动用《数据保护法》第134条的授权。该条款规定,数据保护委员会在认为有紧急必要采取行动以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时,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指令,要求数据控制者暂停、限制或禁止处理个人数据。而爱尔兰作为Meta、谷歌、微软、苹果等众多美国科技巨头欧洲总部所在地,承担了欧盟数据保护监管的重任。庭审信息显示,涉案数据的时间范围之所以划定为5月7日至8月1日,原因在于,X从5月7日开始处理欧盟用户的数据来训练AI模型,并且从7月16日开始才提供了用户拒绝授权而退出的选项,但该功能最初也未向所有用户推出——X在递交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的信函中解释称是“技术错误”导致。为了澄清X使用涉案用户数据的合法性,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还打算将此事提交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审议。

当地时间8月8日,马斯克旗下的X向法庭承诺,暂停使用5月7日至8月1日收集的欧盟用户公开发帖所包括的个人数据,来训练AI助手Grok,直至9月份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DPC)对X暂停训练的举动表示欢迎。


来源:南方都市报

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240809984555.html 

 Anthropic再陷AI训练侵权争议,美国三名作家提起诉讼

8月19日,美国人工智能初创公司Anthropic遭到三位作家发起的侵权诉讼。诉状显示,作家们指控Anthropic滥用作者书籍以及其他数十万本书籍,用以训练其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Claude。2021年,OpenAI联合创始人达里奥·阿莫迪(Dario Amodei)带领多位核心成员出走OpenAI,创立Anthropic。Anthropic表示致力于构建可靠、可解释且可操控的前沿人工智能系统。

据悉,这起诉讼由美国作家安德里亚·巴茨(Andrea Bartz)、查尔斯·格雷伯(Charles Graeber)和柯克·华莱士·约翰逊(Kirk Wallace Johnson)提起。作家们指控Anthropic通过未经授权使用数十万本受版权保护的书籍建立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业务,Anthropic既未获得许可,也未为这些作品支付合理的价格。诉状强调,如果Anthropic不先“篡夺”原告和集体成员的作品来训练大语言模型,就不会出现一个可以损害作者作品市场的商业产品。作家们指责Anthropic的大语言模型Claude损害了作者的谋生能力,因为大语言模型允许任何人自动地、免费地或以极低成本生成出本应由作家付费创作和销售的文本。

因此,作家们请求法院判令Anthropic就侵权行为支付赔偿金,并永久禁止Anthropic继续滥用作者的作品。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时代下的版权问题日益突出,这已不是Anthropic首次陷入版权侵权纠纷。2023年10月,环球音乐集团、康科德音乐集团和ABKCO音乐等音乐出版商起诉Anthropic滥用受版权保护的歌词来训练Claude。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不过,Anthropic方面也以多项理由请求法院驳回该诉讼,其中包括该公司已经采取“保护措施”来防止音乐出版商所指控的歌词抄袭行为;以及环球唱片和其他原告本身应对他们案件中引用的版权侵权行为负责,而不是Anthropic。


来源:南方都市报

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240821988795.html 



END



全球人工智能立法&监管月报|2024年7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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