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数据合规资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科技   2024-08-15 10:18   北京  

双周刊

金融数据合规资讯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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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金融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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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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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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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8月9日,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有效防范行业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险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定义、经营条件、经营原则、经营区域、风控管理、经营行为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管控、落地服务、内部管理等。重点解决几个问题:什么是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哪些机构可以做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哪些险种可以拓展经营区域,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管要求。

《通知》坚持为民监管的原则,重点加强经营行为规范、落地服务等方面的监管,增强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透明度和保险服务的可获得性,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在产品方面,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特定场景开发小额分散、便捷普惠的财产保险产品,公平、合理制订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违反保险原理开发保险产品。在服务方面,明确保险机构应建立保险合同批改、退保、理赔和投诉处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应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利,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在落地服务方面,明确财产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对落地服务承担最终责任,对金融消费者投诉和意见处理承担主体责任。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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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

2024年8月7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下简称《软件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两项规范旨在贯彻落实新会计法的重要举措、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以及完善会计信息化制度体系。

《工作规范》共六章50条,与原规范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从企业扩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实现了对各类型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全面覆盖。二是系统规范了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从明确建设目标和资源投入、制定整体规划和建设方向、构建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和实现内外部系统互通等方面规范建设内容,系统指导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建设。三是明确了会计数据处理要求和电子会计资料的法律效力。要求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应当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同时规定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会计资料与纸质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是强化了会计信息化安全。全面要求单位统筹考虑会计信息化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涉密安全、跨境安全等,强化会计数据在生成、传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五是加强了会计信息化监督。明确了财政部门对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以及对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监督内容。

《软件规范》共八章47条,与原规范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会计信息化相关术语的概念。根据会计信息化最新发展,对“会计软件服务”、“电子会计凭证”等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二是强化了会计软件及服务在新环境下的适应性。新增会计软件遵循会计数据标准及开放性、可扩展性、灵活性、可靠性、安全性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要求。三是加强了会计软件及服务对会计数据的多维度保障。要求会计软件应当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传输;能够完整接收和读取电子凭证,并通过验签等方式检查电子凭证合法性和真实性;应当满足数据保密性的要求,支持对重要敏感数据的加密存储和传输,保障会计数据不被篡改。四是进一步强调会计软件服务的重要性。新增会计软件功能个性化需求开发要求、会计软件云服务基本要求、客户培训要求;对软件部署与维护要求条款进行修订,针对故障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

来源:财政部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7149.htm

全文链接: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https://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8/P020240805628932632907.pdf

《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

https://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8/P0202408056351269672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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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金融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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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关于开展内地—香港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

2024年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会见来访的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李达志,双方就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加快推动快速支付系统互联互通等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了意见。会见后,双方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关于开展内地—香港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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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欧洲标准组织发布了关于 DORA 分包技术标准草案的联合最终报告

2024年7月26日,欧洲三个监管机构(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EIOPA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共同发布了最终报告,明确了《数字运营弹性法案》(DORA)下关键或重要功能的ICT服务分包条件如何确定和评估的技术标准草案。这些标准旨在增强金融实体对外包ICT服务的风险管理,提升欧盟金融行业数字操作的韧性。重点放在支持核心功能或其关键部分的ICT服务上,同时规定了金融实体与第三方ICT服务商在合同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要求。特别强调在合同签订前,包括尽职调查,需评估相关风险。这些标准还定义了合同实施与管理要求,确保金融机构能有效地监控并控制关键ICT服务分包商的风险。该技术标准的发布也标志着ESA根据DORA推出的第二轮监管措施的完成。

来源: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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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印尼金管局发布2024-2028年数字金融和加密资产路线图

2024年8月,在近日召开的2024数字金融创新日(OJK Digination)期间,印尼金融服务管理局(OJK)正式发布了有关在2024-2028年期间发展和加强金融部门技术创新、数字金融资产和加密资产的全新路线图计划。这份名为《迎接数字金融未来:为有效和平衡的监管奠定基础》的文件侧重于四个主要支柱,即监管和发展、监督和执法、许可以及信息和创新,目标是培育一个强健、包容和可持续的未来数字金融环境。据悉,这些目标的实施将围绕九个战略计划展开,分别涵盖监管框架、数字创新中心、标准化、试点项目、数字金融知识和战略联盟等领域。OJK官员表示,将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以跟踪进展情况并作出必要的调整。

来源:移动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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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美国联邦金融监管机构提议统一数据标准

2024年8月2日,九大联邦金融监管机构根据《2022年金融数据透明度法案》提出新的联合数据标准,以增强金融监管数据的互操作性。这些标准旨在简化和标准化金融数据报告,提高监管机构间的可访问性和一致性。参与此项提案的机构包括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联邦住房金融局、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及财政部。该提案将使金融数据更易于获取、统一且对公众有用。《金融数据透明度法案》是2022年12月通过的《国防授权法案》的一部分,旨在通过建立通用格式标准来实现数据收集的现代化。今年5月,多位议员敦促联邦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实施该法案,强调这些标准将使联邦金融数据更易于获取,支持使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并促进透明度和市场效率。

来源: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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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巴西央行发布支付新规,修改支付机构资本和股权规则

2024年8月2日,巴西中央银行(BC)发布了BCB决议第406号和第407号,对非接触式Pix(巴西即时支付系统)服务进行监管。这些决议引入了新规则,详细说明了无重定向交易、参与规则和所涉及机构的责任,以及选择提供此项服务的机构的最低股本和净资产要求。

这项改进大大简化了使用Pix发起付款的流程,减少了在线支付所涉及的步骤。它还允许在数字钱包中提供Pix,包括使用近场通信(“NFC”)技术的非接触式支付。

根据BCB 406号决议,支付交易发起服务将实现共享,无需重定向到账户关联和支付交易阶段。这些步骤包括客户同意向支付交易发起机构关联其持有的账户或客户有交易权的账户到特定电子设备,以及客户进行身份验证和确认以发起支付交易或一组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该决议要求参与共享无重定向支付交易发起服务的机构应对所提供的技术环境和电子系统以及在关联账户和执行支付交易阶段产生的记录负责。

来源:移动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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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新加坡通过反洗钱法案

2024年8月6日,新加坡通过《反洗钱和其他事项法案》,旨在弥补对流入亚洲金融中心的资金的监管漏洞。新法将通过数据共享和其他检察手段,增强政府机构发现和执行洗钱活动的能力。

来源: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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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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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九江银行因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等违法行为被罚100万元

2024年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

时任九江银行樟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王瑞对“贷款管理严重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2万元;时任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首席独立授信审批官周辰对“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时任九江银行宜春分行行长王刚对“贷款管理严重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4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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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无锡锡商银行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

2024年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无锡锡商银行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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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山西平陆农商银行因非现场监管数据不准确被罚25万元

2024年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平陆农商银行因“非现场监管数据不准确”,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25万元。时任该行董事会秘书吴俊恒对此负有责任,被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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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因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提供个人不良信息被罚33.65万元

2024年7月29日,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罚款33.65万元。

来源: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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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杉德支付因违反反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央行罚没近450万元

2024年7月31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杉德支付”)内蒙古分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被罚。

杉德支付内蒙古分公司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定”,被罚款405.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约41万元,罚没合计约446.64万元。

杉德支付内蒙古分公司经理王某刚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的违法行为负责,被罚款5.6万元。

来源: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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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沂南农商银行被曝将含有身份证号、住址的用户信息当废品变卖

2024年7月,近日,有市民反映沂南农商银行湖头支行在处理客户资料时存在疏忽。据悉,该支行将2017至2020年的个人信用报告、贷款授信卡、抵押合同等重要文件,未经妥善处理便作为废品出售。这些资料中包含了客户的完整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和家庭住址等。

国家及监管机构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问题,并已颁布多项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跨境传输、个人权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也为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为服务提供商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提供了指导原则。

针对银行业,信息安全相关的法规同样不容忽视。2024年3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详细要求。同时,征信信息安全管理也在不断加强。2024年7月26日,《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征信信息查询和管理的规范。

综上所述,从国家层面到银行业监管机构,都在强调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银行业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来源:移动支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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