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函对《应急管理部关于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该文件正式明确:“专职安全评价师”,按照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把握,纳入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的人员采信范围。此事项与《办法》精神和修订方向基本一致。
该征求意见稿为当前安全评价资质申请及后续的1号令修订指明了方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将纳入专职安全评价师范畴。
现阶段,相较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市场存量大,能够充分满足各地机构的安全评价资质申请需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
因此,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后,各省市申请安全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将增多,可实现安全评价行业的整体量变。
申请资质的门槛放低,并不意味着安全评价技术门槛降低,将中级注安纳入专职安全评价师范畴,有助于吸纳社会优秀的实践型技术人才,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但安全评价机构增多的同时,也会压低项目合同金额,这也就给评价师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后既要拼技术,又要拼速度,还要拼服务。
当然,不排除个别评价机构无法在技术和业务间找到平衡点,为了扩大市场范围,抢夺业务份额,逐渐将技术放在第二位,一味地要求评价师多出报告、走量。
想要在安全评价行业长期发展,不在于走得快,而在于走得稳。安评刘工近期查阅部分评价机构的报告,随便翻一翻,排版一套糊涂,行间距、字体不统一;细看,更是错误百出,这类评价机构以及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已然给人留下“不专业”的标签。
行稳方能致远,安评刘工希望各位同行能够在一次次的政策优化后,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为我国生产经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我国安全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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