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该次会议于11月26日至28日在昆明召开。
会议讨论了《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快推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以及《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等8件州市地方性法规,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审查。
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视察的情况报告,同意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省政府研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同意印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参阅。
会议讨论了关于农民工返乡就业培训成效不明显问题质询案办理工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顾问选聘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宗国英、徐彬、任军号、罗红江、韩梅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