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标题下「这就是普宁」可快速关注
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内容显示,省批复通过了普宁市2023年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批;2024年第一批、第十八批、第二期批的城镇建设用地,合计面积532.56亩,将用于普宁创新城开发、保税物流中心、气库、水厂的项目,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3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21)〔2024〕56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普宁市2023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普府〔2024〕40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普宁市流沙东街道郭厝寮经济联合社,占陇镇玉溪经济联合社、定厝寮经济联合社、延长埔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9.5793公顷(折合143.69亩)(耕地8.2721公顷、园地0.3228公顷、林地0.1313公顷、草地0.1011公顷、其他农用地0.75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9.5793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9.5793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普宁市2023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普府〔2024〕4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普宁市占陇镇玉溪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6.6326公顷(折合249.49亩)(耕地14.7796公顷、园地0.2178公顷、林地0.1693公顷、其他农用地1.46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16.6326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6.6326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普宁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普府〔2024〕42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普宁市大坝镇半径经济联合社、横山经济联合社、社前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8.5008公顷(折合127.51亩)(耕地6.5090公顷、园地1.2684公顷、其他农用地0.72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8.5008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8.500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普宁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普府〔2024〕35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普宁市船埔镇永光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5234公顷(折合7.85亩)(园地0.5148公顷、林地0.008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0.5234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523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普宁市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普府〔2024〕3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梅林镇南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678公顷(折合4.02亩)(林地0.267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0.2678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267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KEEP PUNING
说明Statement
1、文章转载,需经过同意方可转载。
2、识别二维码,即可联系<这,先生>。
3、免责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持中立态度,本文仅供参考、交流。
给小编一个“普宁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