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发改丨积极推动“普宁市”纳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文摘   2025-01-27 19:04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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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揭阳日报报道:近期,揭阳市发展改革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其中提出要更大力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普宁市、惠来县纳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


推动普宁纳入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


会议提出,要更大力度完成经济目标任务,加力推动中央宏观政策特别是“两重”“两新”重大举措落地,持续保持经济向上向好发展势头。

要更大力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壮大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莞揭合作区和5个县级特色产业合作园区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惠来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省级试点,积极推动普宁市、惠来县纳入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
要更大力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进绿色石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巨正源、伊斯科、东粤化学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尽早投产;培育壮大海上风电产业链,加快推进国电投靖海海上风电增容、国管海域海上风电竞配示范等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海上风电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要更大力度推进项目谋划建设,对标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等专项申报要求,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上规模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项目“盘子”。
要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和保障民生,牵头抓好县域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百千万工程”重点改革任务,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强化岁末年初粮油蔬菜等物资保供稳价和油气能源安全监管。
要认真梳理总结年度指标、任务和上级考核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标对表市委“1135”工作思路,认真谋划好新一年重点工作计划。


什么是“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的有关要求,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同意将各省市部分城市、县、建制镇及及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全省城镇等级结构(2020年)”显示,人口规模等级50万人-100万人将列为“中等城市”,根据规划共有7座城市(包括潮州、汕尾、阳江、梅州、河源、云浮、普宁),其中普宁作为广东省县域首个成为“中等城市”的县级市。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城镇化。其中,工业化处于主导地位,是发展的动力;农业现代化是重要基础,是发展的根基;信息化具有后发优势,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城镇化是载体和平台,承载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空间,带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

目前,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已经发布了三批次的试点名单,广东省有广州市、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区;茂名市、狮山镇、佛山市南海区;韶关市、潮州市、肇庆市四会市、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等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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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源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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