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罚单 | 中审华及两名CPA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1号警示函

职场   2025-01-23 08:48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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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全国股转公司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1月20日




因在同泽股份2022年和2023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执业不当,1月9日,中审华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收到了广西证监局出具的2025年1号警示函

一周之后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再就该项目向中审华及两名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新三板2025年1号警示函:

全国股转公司照搬了广西证监局调查认定的执业问题,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实质性程序方面、审计底稿记录方面。>>>具体问题详见审计云历史发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郭李锦、秦友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1.7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郭李锦、秦友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郭李锦、秦友息作为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特此告诫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郭李锦、秦友息,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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