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诚领首张警示函

职场   2025-01-21 16:4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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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证监局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1月17日




1月17日,因在博通股份2023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违反执业准则的行为,北京证监局对中瑞诚及两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这也是中瑞诚涉入资本市场审计江湖的首张警示函。


经北京证监局调查,中瑞诚在执业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68.SH)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方面

未对所有账户进行综合风险评估且未记录原因,未记录重大账户和重大错报风险的认定标准,在实际认定时存在不合理情形且未记录原因,不同底稿对重大账户划分的记录不一致。对部分重大账户计划采取的主要针对性程序记录不全面。

二、控制测试方面

1.销售与收款循环方面,未执行新增客户及其授信审批有关的控制测试,对销售退货管理的控制测试不完整。

2.采购与付款循环方面,未执行供应商选择与审批有关的控制测试,未结合实质性程序发现的异常情形对控制测试进行再评估。

3.货币资金、工资循环等的控制测试内容或测试过程记录不完整。

三、实质性程序方面

1.营业收入方面,分析程序、延伸走访程序等执行不到位,未对营业收入为负数、部分新增客户异常、年末收入占比异常等情形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2.应收账款方面,未考虑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是否影响客户信用风险判断和坏账准备的计提,未关注个别客户大额应收账款长期逾期情况对信用损失风险的影响。

3.存货方面,未对发出商品进行监盘且未完整执行函证程序,未充分复核公司存货减值测试情况。

4.预付账款方面,未分析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未对大额预付账款账龄较长、供应商信息存疑、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异常情形实施针对性审计程序。

5.期间费用方面,未恰当分析并记录主要费用变动的具体原因,未见研发人员薪酬不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间分摊的审计记录,对技术服务费的审计程序不充分。

6.函证程序方面,未发现个别函证的回函信息异常,未核实个别函证回函不符的具体原因,对部分未回函的往来函证的审计应对不恰当。

四、其他方面

未对期初已全额计提减值的商誉执行审计程序。期初余额未恰当执行审计调整。管理层提供的书面声明(管理层声明书)未载明日期。总体审计策略、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底稿不完整或存在书写错误,底稿归档时间不符合要求。

北京证监局认定,中瑞诚及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关注执业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2024年5月24日,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共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0家,其中就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安博通。

2023年报审计期间,中瑞诚共完成三家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安博通(688168.SH)是中瑞诚承接并完成的首份科创板上市公司年报项目,另外两家分别是创业板上市公司景嘉微(300474.SZ)和必创科技(300667.SZ),三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自2020年11月完成证券业务首次备案以来的四年间,中瑞诚在资本市场的业务承接相对谨慎,并无处罚监管记录。而本次安博通年报审计的警示函,也是中瑞诚涉入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首张警示函。

在执业质量控制方面,中瑞诚也鲜有被监管机构惩处记录,唯一的一次是在2024年1月初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对中瑞诚喀什分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2023年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详见审计云历史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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