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防震减灾法》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学校都包括哪些?包括大学吗?医院包括CT室、核磁等设备的建设工程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答:感谢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4号)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监督管理”,因此,您可以咨询住建部门,关于学校抗震设防的具体规定。后续我们将做好政策衔接,积极与住建部门协力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实施,共同做好学校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提高工作。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23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坝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因此,各地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不尽相同,您可以咨询项目所在地区的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了解医院包括CT室、核磁等设备的建设工程是否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