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切实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并持续提升民众就医体验,新安县中医院紧跟步伐,积极采取行动以确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有效实施;利用门诊大厅电子屏幕,持续滚动播放关于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宣传标语,以增强公众的知晓度与认同感;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构成了医院推动便民就医改革的关键一环,更是医院致力于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切实减轻患者就医经济压力的重要举措。
何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全省各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属互认项目的,原则上应予认可。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则
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检验一般为1个月内,检查一般为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规则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在诊疗过程中,医师可根据疾病发展变化,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当前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不予互认的10种情形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 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 的。
3、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 (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8、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下一步,新安县中医院将坚守质量与安全作为最低标准,致力于减轻患者经济及心理负担,以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为核心宗旨,同时,将接诊医师的专业判断作为重要依据,稳步而坚定地推进检查与检验结果的互认机制。持续优化患者的就医流程,逐步提升诊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就医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供稿:邵艳晓
编辑:游新苗
校对:陈 林 柳娟娟
审核:尚 冬 游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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