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是托底保障🚑
可以减轻困难群众👨👩👧👦
🧑🤝🧑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那么
什么是医疗救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
又要怎么申请
医保宣传员带你一起
了解一下吧
医疗救助覆盖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按属地管理,由相关部门认定: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人员。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
符合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资助,其中: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资助参保,个人0元缴费。
2.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岁)、老年人(年满六十周岁及以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90%资助参保,个人承担10%。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三、四级非重度残疾人:50%资助参保,个人承担50%部分。
4.地方特殊人群各市县资助参保标准不同。(以昌江县为例: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突发严重困难户90%资助参保,个人承担10%,其他地方特殊人群具体以行业部门政策为准。)
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
特困人员、孤儿在定点医药机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给予100%救助,低保对象8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000元。
在海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标识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由医疗机构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须另外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救助,也可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海惠帮医疗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