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公布对领取失业金人员一项重大利好。
“从2025年1月1日起,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支付!”
就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延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直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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