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求2024年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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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也在11月1日实施,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质量安全水平。
我们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可以通过查看电池的铭牌、规格书、使用说明等资料,或者向销售者询问,要求提供该产品对应的《技术规范》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来确认电池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同时还需要检查充电器,自2024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使用车载形式;充电器外壳醒目位置应有永久性耐高温标牌,标牌上应有13位充电器编码。
《技术规范》还要求制造商在电池组上标注“安全使用年限”,提醒用户到期淘汰老旧电池,减少老旧电池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以保障用户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位伙伴在使用过程也应定期检查,不要使用老旧电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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