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 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3号)、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及学校2024年“宪法宣传周”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拟开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学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 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
(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学院将在经管楼一楼109智慧教室组织学生与主会场同步连接观看直播。
(二)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院将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学习通道将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学生账号及密码将通过各班前期上报的班级管理员发放。
(三)组织宪法知识问答等活动。12月4日,学院将在图书馆对面开展“宪法文化立于心,法治精神成于行”主题普法活动。现场将开展多种生动有趣的普法宣传游戏,并准备了精美的小礼品。同时,志愿者将广泛发放“遵德 守法”倡议书,在兼顾内容专业性和普法趣味性的基础上向师生深入介绍与大家学习生活工作相关的宪法知识。
(四)组织开展“ 宪法在心中”普法讲座。12月4日,学院将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线上普法讲座。志愿者们将从四个模块展开分享,以生活中的鲜活实例拉近同学们与宪法的距离,寓教于乐,将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的种子播入同学们心田。
(五)组织法律题材电影展播。12月6日晚,学院将组织观看法律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引导师生共同深入探讨法律条文,聚焦现实法律正义与人性道德的思考,让师生从中更了解法律的意义。
(六)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根据学校要求,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学生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或新媒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 网等平台推送展示。
四、其他事项
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结合学科特色,依托班会、主题团日等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
(一)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全体师生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通过活动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
(三)注重实效,确保安全。在开展活动的同时,要确保活 动安全有序,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 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关于开展2024年宪法学习系列活动的通知
其它事项详见学校通知:
https://bksy.cug.edu.cn/info/1460/10874.htm
图文 | 经济管理学院
排版 | 张子萱
责编 | 刘力畅
审核 | 努尔夏提·居勒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