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 律师被拘留, 提出维权申请: 本人在法院关闭信号屏蔽器不违法!|劳动法行天下

职场   2024-11-20 16:30   上海  

  劳动法行天下 ldfxtx

国内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劳动法公众号,创始人刘秋苏专著《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正热销。
本文来源:大楚刑辩
大楚刑辩注:本文刊载的申请书是网上公开的,也经曾武律师授权的原文刊载。

关于曾武律师因关闭洛阳中院休息区信号屏蔽器被行政处罚拘留5日的情况说明暨维权申请书
申请人:曾武,海南海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7788951110。

维权事项:

本人曾武,系洛阳李伟平涉黑一案苏攀峰的辩护律师。因休庭期间关闭洛阳中院律师休息区的信号屏蔽器,本人被洛龙公安以“扰乱单位秩序”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作以下情况说明,并申请维权。

事实和理由:

事情经过:2024年9月20日,洛阳李伟平涉黑案正式开庭第一天,一进入法庭,该案的部分辩护人发现手机信号被屏蔽了,严重影响了辩护人辩护工作的展开,且屏蔽手机信号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本案属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与“重大敏感”也毫不沾边,各辩护人遂在庭审中提出异议,要求恢复信号。对此,赵大地审判长称毫不知情。

上午十点左右,暂时休庭,辩护人在律师休息区休息,此时发现四周墙壁上挂着多达五六个的信号屏蔽器,并且男女厕所也各安装了一个。考虑到在法庭之外、律师休息的地方安装信号屏蔽器并不合法,且连续多个的信号屏蔽器辐射太大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为恢复手机信号,本人对违法安装的其中一个屏蔽器进行关闭。此时,恢复了一些微弱的信号。为维护合法的、完全的通信权利,本人试图关闭另一台信号屏蔽器,但由于位置较高,本人试着顶着手机关闭屏蔽器开关,不料,屏蔽器意外掉落。抬头一看,挂屏蔽器的墙上,赫然显现两颗细小的钉子。也即,仅用两颗小钉子悬挂信号屏蔽器。

2024年9月20日下午休庭后,18点左右,洛阳公安以“故意毁坏财物”为由对本人进行了传唤,由此开始了本人超12小时的通宵传唤。

洛阳公安将本人带到了洛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进行了第一次询问,本人明确告知办案人员:1.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安装信号屏蔽器是违法行为,法律禁止未经许可安装无线设备干扰器;2.本人的行为是制止违法行为,并且关闭屏蔽器的行为是在休庭期间;3.本人需要恢复信号用于办公和处理家庭事务;4.多台信号屏蔽器辐射过大,损害人体健康;5.如果信号屏蔽器损害,本人愿意积极赔付。

当天晚上23时左右,办案人员对本人进行了第二次询问。因本人所有行为均属正当,于是本人拒绝配合违法询问。

一小时后,办案人员又将本人带回等待室,准备进行第三次违法询问,本人依旧拒绝配合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告知传唤期限延长至24小时。

2024年9月21日凌晨五点过,办案人员告知本人,以扰乱单位秩序拟作出处罚五日的行政处罚。本人提出复核,暂时未出结果。

9月21日早上7点34分,本人走出洛龙执法办案中心。

在本人走出洛龙执法办案中心的当天晚上,也即2024年9月21日晚,其中一名律师助理也被传唤,事由仍然是“扰乱单位秩序”,仅因其说了一句“可以用手机顶着关”。助理被传唤超过12小时,9月22日中午才走出办案中心。

9月23日18点半,洛龙公安再次骚扰,又将律师助理通宵传唤,此次,传唤超过24小时,直到9月24日才走出办案中心。同时,作出处罚5日的行政处罚。

9月27日,洛龙分局对曾武律师进行第二次传唤,对本人手机进行扣押,在酒店前台办理了扣押手续。洛龙分局于9月29日下午六时对本人手机进行了返还。

11月19日对曾武律师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以上为事情经过。

本人曾武并不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一、洛阳中院在律师休息区装信号屏蔽器是错误的、违法的。律师休息区装了5个信号屏蔽器,女厕所装了一个信号屏蔽器,该休息区是律师和家属辩护人休息时的活动空间,私自装信号屏蔽器明确违反法律依据,是侵犯辩护人通信权利的行为。

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

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第七十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本人关闭信号屏蔽器是为了制止洛阳中院的违法行为,没有扰乱任何秩序

洛阳李伟平案并不属于重大敏感案件和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洛阳中院在法庭内外采取屏蔽网络的必要技术措施是违法的。这个“重大敏感案件”有明确规定,正在审理的洛阳李伟平案件并不属于这个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本意见所称“四类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

(一)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

(四)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三、“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主要包括下列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对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的;具有首案效应的新类型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案件”。

综上,洛阳中院李伟平案不属于上述四类案件。屏蔽信号违法。

同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明确回复洛阳中院使用信号屏蔽器没有许可文件,证明了洛阳中院使用信号屏蔽器是违法的。本人关闭信号屏蔽器反而是制止洛阳中院的违法行为,让手机恢复信号,是维护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合法享有的通讯权利。

此外,9月22日,洛阳中院将律师休息区的信号屏蔽器已经主动关闭,此后也没有再开启,这也充分证明了关闭信号屏蔽器并不会扰乱单位秩序。

三、鉴于信号屏蔽器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影响,本人及时纠正中院违法行为,关闭信号屏蔽器具有正当性。

信号屏蔽器对人的大脑具有伤害性,并且安装信号屏蔽器应当远离人体30-50米,然而律师休息区的屏蔽器每隔5米一个,且就在律师休息的沙发头上,仅仅2米多,本人及时纠正中院违法行为,关闭信号屏蔽器没有任何问题。

四、根据行政法比例原则,洛阳中院违法在先,本人关闭信号屏蔽器,对曾武律师处罚五日的行政拘留措施,明显不符合。何况根本不构成、不成立行政违法行为。

综上,特此说明,并向有关部门申请依法维权,维护律师权益,沟通协调洛龙分局撤销曾武律师的行政处罚,同时曾武律师将依法行政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2024年11月20日    

👉  刘秋苏原创:486篇原创文章汇总(2015-2024.6) 

👉  丧假的12个解答: 公婆岳父母死亡有丧假吗、丧假不归能开除吗... 

👉  2024: 南京社平工资12850.5元! 3倍封顶/经济补偿免税额也变! 

  👉  全国汇总: 达到退休年龄后用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  官方答复: 江苏延长产假60天从2月10日执行! 

👉  第三次仍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不懂第三点败诉!  

👉  公司不能提供劳动合同, 打赢二倍工资的15条思

👉  去北京, 胜诉策略帮她赢30多万赔偿金,锦旗刚到! 
👉  十个胜诉策略, 帮助公司合法解除俩员工!
👉  不履行病假手续拒不到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  孕妇遭违法辞退获赔偿金、生育津贴、医疗费损失4.6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将辞职报告给员工,员工要赔偿,结果…  
👉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是劳动关系吗? 详解五种情形!
👉  栽了!仲裁认定他碰瓷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024版: 婚假 产假 年休 病假 事假 法定假 探亲假等26类规定和待遇
👉 6个案例揭秘员工未签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为何难获支持? 
  劳动法行天下 发布  

点击以下图片,长按1.68秒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

推荐:《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已印刷7次)一书是全国知名品牌——劳动法行天下公众号创始人刘秋苏的扛鼎之作,作者刘秋苏,曾任法官近20年,现为执业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兼职法学教授,系江苏省南京市劳动法业务优秀律师。本书凝结了作者数年来的劳动法实务心血,书中既有法官、仲裁员的裁判思维,又有律师的办案技巧,还教以如何实现胜诉的策略,正反双向分析,被称为迈向劳动法专业化的教科书式著作。既可作为律师办案的枕头书,也可作为用人单位防范劳动风险和合法合规管理、法官和仲裁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以及高校的实务教材、当事人的维权指南。

劳动法行天下
学习劳动法的必备公众号,全国知名品牌,荣获新浪十佳法律类公众号。承接代理全国各地的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案件,以及企业劳动用工常年法律顾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