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叫沙白的女子,选择去瑞士安乐死,触动了很多人的心弦!
我今天简要的讲一讲美国安乐死的状况以及一个案例!
安乐死(euthanasia)在全球只有少数国家合法化,这些国家包括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加拿大和部分美国州等。
在美国,严格意义不叫安乐死,叫医助自杀(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允许的州有以下几个:
1.俄勒冈州:1997年成为首个通过《死亡尊严法》(Death with Dignity Act)的州。
2.华盛顿州:2008年通过《死亡尊严法》。
3.蒙大拿州:2009年由州最高法院裁决允许医助自杀,但没有立法框架。
4.佛蒙特州:2013年通过《援助死亡法》。
5.加利福尼亚州:2016年通过《生命终结选择法》(End of Life Option Act)。
6.科罗拉多州:2016年通过《医助自杀提案106》。
7.哥伦比亚特区:2017年通过《死亡尊严法》。
8.夏威夷州:2019年通过《我们的关爱、我们的选择法》。
9.新泽西州:2019年通过《援助死亡法》。
10.缅因州:2019年通过《援助死亡法》。
11.新墨西哥州:2021年通过《援助死亡法》。
主要条件限制
•各州通常规定,只有诊断为剩余生存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末期疾病患者可以申请医助自杀。
•需要经过多次医师评估,并在指定时间内提出多次申请。
•患者必须具备清醒的决策能力,且请求必须是自愿的。
2022年数据显示,俄勒冈约278人、华盛顿200多人、加利福尼亚486人选择医助自杀。总体上,各州的数据反映了公众对医助自杀的逐步接受,但人数因州人口基数和法案生效时间有所不同。
美国人布列塔尼·梅纳德(Brittany Maynard)在2014年被诊断出患有无法治愈的第四期脑癌——胶质母细胞瘤。当时年仅29岁的她因癌症晚期带来的剧烈痛苦和逐渐失去生活质量,决定在疾病失控前选择安乐死。在接受《人物》杂志、CNN等多家媒体采访时,她详细谈到了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她希望通过安乐死的方式保持对自己生命的掌控权,避免自己在病痛中逐渐恶化至无法忍受的地步。在采访中,她表达了对亲人和朋友的感激之情,并且表示她的决定得到了家人的支持,特别是丈夫的理解和陪伴。她还提到,选择安乐死并非轻松的决定,而是她在综合考虑了病情、痛苦程度及个人尊严后慎重做出的选择。
她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说了一些令人感慨的话:
1.“我不想死,但我快死了。”
2.“我希望在我还有选择的情况下,离开世界。”
3.“我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帮助更多人,让他们有尊严地告别。”
4.“生活的价值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质量。”
5.“我的丈夫和我一起度过了珍贵的时光,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6.“选择死亡,是我对生命的最终尊重。”
我觉得这应该是所有选择安乐死的人的心声!